在小区小卖部做电视广告屏投放,可行吗?广告商是否愿意投放广告?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最好每一个户外广告屏的投放都经过选址考察和讨论才定点。在小区小卖店做广告屏投入不是说不行,而是要看一下这个小卖部的地
在小区小卖部做电视广告屏投放,可行吗?广告商是否愿意投放广告?
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最好每一个户外广告屏的投放都经过选址考察和讨论才定点。在小区小卖店做广告屏投入不是说不行,而是要看一下这个(繁体:個)小卖部的地理位置,如果说这个小卖部刚好位于小区门口【读:kǒu】,小区内的人员大部分经这出入口出入的,那么,这个位置来说投入就有可能价值,如果是这个小卖部的地理位置位于小区一角,而且平时人流量不太大,那么就算你投了屏,投了广告,估计效果也不太好,因为达不到广告的初衷,广而告之这一目的。况且,就算你投了屏,在这个位置有没有广告商投放都是一个问题。不过现在大部分的户外广告屏,戓电梯广告屏这一类广告的话,广告商投的话不是一个半个屏投的,一般都是一片[pinyin:piàn]戓者好多个地方同时包月戓者包次数的投放的,不然一个半个屏,猴年马月才能让别人熟知自己的产品。
至于有没有广告商[pinyin:shāng]投放广告,那个就不用担[繁:擔]心了,因为有人的地方就有消费,有消《练:xiāo》费需求,就有广告产生。
所以说,在小卖部做投屏做广告不是说不行xíng ,而是看你的地理位置和人流量(pinyin:liàng)行不行。
小区到处都是广告,这个收益与业主无关吗?
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业主说起来都是泪!从法理上讲,包括电梯间、公共区域直播吧的橱窗等这些小区里的广告收益,是业主共有的。然而,理想很丰满[繁:滿],现实很骨感。
1、《物权法》明确规定:归全体业主
电梯间属于业主共有,广告收益应该归业主据悉,小区广告设置的位置不一样,广【guǎng澳门伦敦人】告收入的归属也有所区别:如广告设置在道路、绿地等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其收益应为全体业主所有;如广告设置在建筑物专有部分,则其收益应为对应的所有权人所有。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业主(pinyin:zhǔ)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yǒu 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读:de】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物权法》第七(拼音:qī)十三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澳门金沙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由业《繁体:業》主共同决定。因此,对在小区内道路、绿地等公共场所、公用设施《读:shī》和物业服务用房,是否设[繁:設]置广告、如何收费、收益如何处分等最终的决定权均应由小区业主行使。
《物权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练:lǐ)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读:lǐ)。
汽车地库也属于业主共有
此外,《物权法》第82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繁:託》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可以看出,物业公司是接受业主的委托来管理小区,对于小区中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部分,物业公司的职责是管理,只有业主才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物(练:wù)业公司要将(拼音:jiāng)电梯间交给商家发(繁:發)布广告,应当征得全体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同意。其没有权利擅自将商家的广告设置在电梯间内。
其中,物权编(繁:編)草案加强对建筑物业主权利的保护,规定:物业改变小区外墙、电(繁体:電)梯等共有部分【练:fēn】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明确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属于业主共有。
由此可见,在小区公共场所、公告设施上经营广告,应当经过相关业主、业主大会同意或授权,物业公司不得擅自引入广告。小区经营广告所得,也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业主有权监督,要求物业公司披露相关账(繁体:賬)目,具体如何使用应当【练:dāng】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决定或者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2、只要敢较真儿,权益就能维护
社区出入口、电梯间、电梯门口、社区灯箱、社区户外、停车场、停车场道闸、单元门禁机屏、楼房墙体等都可设置广告位或广告屏,通过投放广告赚钱。小区的广告遍地开花,物业公司在出租广告前从(繁体:從)未征求《读:qiú》过业主的意见,更别提把广告收入分给业主了。
这几[繁:幾]乎是全国小区业主普(练:pǔ)遍《biàn》的困惑。《物权法》规定广告收入也你的份儿,但物业公司从来不搭理你。
并不是所有业主都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态的佛系业主。只要你敢去较真儿,法律就会保护你的权益。尤(pinyin:yóu)其是《物权法》颁(bān)布后的近几年,业主委员会就广告费问题告赢物业的不在少数。
去年,武汉纸坊一小区业主澳门永利委员会为了弄清这笔糊涂账,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读:tíng)。
由于物业公司一直没有公开小区公共利益账目,尤其是停车位这块《繁:塊》,业主和物业对这个概念比较模糊,彼此都(拼音:dōu)掰扯不清。小区业主委员会找到物业公司多次的进行协商,小区的公共收益数额要求公开,该分配给业主的,希望物业返还,对此,双方意见没能达成一致。
随后,小区业主委员会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读:tíng],业主委员会认(繁体:認)为,物业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的规定,将收取(qǔ)的停车费租金、以及其它公共收益移交给业委会,认为他们存在违约,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公共收益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以及返还公共收益,共计超过一百万。
经过双方在法庭的博弈,区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但(pinyin:dàn)双方《读:fāng》都不满意,均进行了上诉,最终,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要求物业公司向业主委员会支付车位租金损失56万余元,返还公共收益9.9万元。
3、律师教你如何算清小区公共收益的“糊涂账”
小区广告收入很容易算清楚,并非一笔“糊涂账”。之所以成了“糊涂账”,一方面由于业主主观上【读:shàng】的不关心,很多人认为别人都不出头,自己较真儿也没用。当大家都抱着这种从众心理时,物业就多在角落里边[繁:邊]数钱边偷笑了。
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这份广告收入大多被物业公司代管,物业不公开其中的具(读:jù)体收支情况,导致很多业主对于小【练:xiǎo】区广告收益的所属问题并不了解。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种惯式:你不问我《pinyin:wǒ》不说。甚至你问了我也不说。
对此,有律师建议,如需维权,小区业(繁:業)主首先可以向业委会反映情况,由业委《pinyin:wěi》会与物业公司沟通,提出查看账[繁:賬]目明细。
如果小区没有业委会,业主可kě 以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房管局提出投诉。如(拼音:rú)果不能协商解决,业委会可作为主体向法院起诉物业公司。
如果小区没有业委会,小区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推选出诉讼代表,由诉讼代表行使代表权,作为主体向法院起诉物业公司。
4、每个业主都应成为公共权益维护者、监督者
按照相关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利用或者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擅自设置或者擅自允许他人设置营业摊点。问题的关键是,小区业委会普遍存在缺位。一份河南省物业管理协会发(繁:發)布的《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拼音:gào)》显示,截至2017年年底,在全省9000多个住宅小区里,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占比不到一成。换言之,超过90%的小区并没有成立业委会。
对于那些没有业委会的小区来说,成立业委会终究需要假以时日,相【拼音:xiāng】比之下,物业摊开账本无疑更为简单可行。实际上,在小开云体育区公共管理的问题上,业主大会才是真正的权力机构,业委会只是执行机构,而物业公司则是服务机构。涉及小区管理的重大事项,理应由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厘清了这样的关系之后不难看出,缺少业委会其实并不是业主维权的主要障碍,关键是每个业主都要更加积极地履行自己的决定权与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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