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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质疑(yí)如何成功

2025-03-12 09:39:09Family

招标业绩加分违反哪个条例质疑?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招标人在评标标准中设置“业绩加分项”属于正常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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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绩加分违反哪个条例质疑?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招标人在评标标准中设置“业绩加分项”属于正常权利。只有在业绩加分或作为中标条件时,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情况时,才是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行为。参考资料: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大讲堂”和“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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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项目经理任职资格和业绩加分一项中提到合同额≥500万,有投标单位提出质疑,怎么回复质疑啊?

这是加分项,不是资格要求,没有排他性一说。”合同额≥500万“我的理解是,投标单位委托的项目经理的业绩当中,曾经在合同金额≥500万项目当中承担过项目经理的,加分。所以在这里,首先你应该描述清楚你所要表达的意思;其次,最好写上期限,前面加上”2010年1月至今“,这相当于要求近三年有过类似经验。你先看看你的招标文件,是否把想要表达的意思表达清楚了?如果没有,就修改。如果你觉得表达清楚了,你直接回复即可

加分项并非资格要求和实质性要求,质疑单位可以委托具有经验的经理来承担该任务,或者可以通过调整投标报价来影响自己的得分。就目前的市场来说,建议你还要补充一个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委托的项目经理(和团队当中的其他关键岗位),一旦中标,不允许变动。因为,现在很多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是一套,中标后施工当中又是一套,这些具有资格或者经验的”行业高手“,很少有能全程坚守岗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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