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设置危险化学物品间符合消防规定吗?车间是生产和使用危险物品的场所,可以参考以下标准,对危险物品放置管理: 一、《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 第二章 生产单位的职责 第六条 生产单位应执行《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并到化工行政部门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
生产车间设置危险化学物品间符合消防规定吗?
车间是生产和使用危险物品的场所,可以参考以下标准,对危险物品放置管理:一澳门博彩、《工作场所安全(pinyin:quán)使用化学品的规定》
第二章 生产《繁:產》单位的职责
第六条 生产单{练:dān}位应执行《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繁体:準》,并到化工行政部门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
第七条 生产单位{练:wèi}应对所生产的化学品进行危险性鉴别,并对其(qí)进行(xíng)标识。
第八条 生产单位应对所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挂贴#30"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30"#28以下简称安全《拼音:quán》标签#29,填{tián}写#30"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练:shù】说明书#30"#28以下简称安全技术说明书#29。
第九条 生产单位应在危险化学品作业点,利用“安全周知卡”或“安全标志”等方式,标明其危险性。
第十条 生产单位生产危险化学品,在填写安全技术说明书时,若涉及商业秘密,经化学品登记部门批准后,可不填《拼音:tián》写有关内容,但必(pinyin:bì)须列出该种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害特性。
第十一条 安全技术说明书每五年更换一次。在此期间若发现新的危害特性,在[zài]有(pinyin:yǒu)关信息发布后的半年内,生产单(繁:單)位必须相应修改安全技术说明书,并提供给经营、运输、贮存和使用单位。
第三章 使(pinyin:shǐ)用单位的职责
第十二条 使亚博体育用单【pinyin:dān】位使用的化学品应有标识,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十三条 使用单位购进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核对包(pinyin:bāo)装#28或容器#29上的《拼音:de》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pinyin:bǔ}贴。
第十四条 使用单位购进的化学品需要转移或分装到其它容器时,应标明其内容。对于危险化学品,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应贴(tiē)安全标签;盛装危险化学品的{练:de}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
第十五条 使用单位对工作场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对检测和评估结果应建立档案。作业人员接触的危险化学品浓度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de 标准;暂没有规定的,使用单位应在保证安全作业的情况下使用(yòng)。
二、《常用化学危险品《读:pǐn》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4 化学《繁体:學》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4.1 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zūn)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4.2 化《huà》学危险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化(huà)学危险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 贮存化学危险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读:pǐn】贮存仓库。
4.3 化学危险品露天堆duī 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pinyin:pǐn}、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拼音:duī)放。
4.4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繁体:須》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练:fáng]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繁:備》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澳门新葡京.5 化学危险品按GB 13690的规(繁:規)定分为八类:
a. 爆炸品;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07-26批准1996-02-01实(繁:實)施
b. 压缩{繁:縮}气体和液化气体;
c. 易【yì】燃液体;
d.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拼音:pǐn]和遇湿易燃物品;
e. 氧化剂和有机过《繁:過》氧化物;
f. 毒害品[练:pǐn];
g. 放射性物品(pǐn);
h. 腐蚀(读:shí)品。
4.6 标志
贮存的化学危险品应有明显(繁:顯)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 190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读:cún》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
4.7 贮存方式化学危险品贮存方式分为三《练:sān》种:
a. 隔离贮(繁体:貯)存;
b. 隔[练:gé]开贮存;
c. 分离贮存(拼音:cún)。
4.8 根据危险品性能分fēn 区、分类、分库贮存。 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pinyin:liào】混合贮存,禁忌物料《练:liào》配置见附录A(参考件)。
4.9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pinyin:shǐ)用明火。
澳门银河 5 贮存场所的{练:de}要求
5.1 贮存化学危险(繁体:險)品的建筑物不得有地下室或其他地下建筑,其耐火等级、层数《繁体:數》、占地面积、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练:dìng》。
5.2 贮存地点及建筑结构的设置,除(读:chú)了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pinyin:guī】定外,还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5.3 贮存场所suǒ 的电气安装
5.3.1 化学危险(繁体:險)品贮存建筑物、场所消防用电设备应能充分满足消(读:xiāo)防用电的需要;并符合GBJ16第十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
5.3.2 化学危险品贮(繁体:貯)存区域或建筑物内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练:zhào】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应符合(繁体:閤)安全要求。
5.3.3 贮存易燃、易《拼音:yì》爆化学危险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避雷设备。
5.4 贮存场所通风或温度调[繁:調]节
5.4.1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拼音:jiàn》筑必须安装通风设备,并注意设备的防(pinyin:fáng)护措{cuò}施。
5.4.2 贮(繁:貯)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通排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繁体:靜)电的接地装置。
5.4.3 通风管应采用非燃烧材(练:cái)料制作。
5.4.4 通风管道[dào]不宜穿过防火墙{pinyin:qiáng}等防火分隔物,如必须穿过时应用非燃烧材料分隔。
5.4.5 贮存化学危险品建筑采[繁:採]暖的热媒温度不应过高,热[繁体:熱]水采暖不应超过80℃,不得使用蒸汽采暖和机械采暖。
5.4.6 采暖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必须采用非【读:fēi】燃烧材料。
6 贮存安排澳门新葡京【读:pái】及贮存量限制
6.1 化学[繁体:學]危险品贮存安排取决于化学危险品分类、分项、容器(qì)类型、贮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
6.2 贮存量及贮存【拼音:cún】安排见表1。
6.3 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繁体:學》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zài)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
6.4 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拼音:zhà)、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繁:險]品应贮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
6.5 爆炸物品不准和其他类物品同贮,必须单独隔离限量贮存,仓库不(读:bù)准建[练:jiàn]在城镇,还应与周围建筑、交【拼音:jiāo】通干道、输电线路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6.6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拼音:wù》品隔离贮存。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贮;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贮存,盛装[繁体:裝]液化气体的容器属压力容器的,必须有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检查,不得超装。
6.7 易燃液体、遇(yù)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cún),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6.8 有毒物品应(繁:應)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练:zào]的场《繁体:場》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6.9 腐蚀性xìng 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hé)其他物品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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