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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2019教师招聘简章什么时间出?
呃!19号登陆看详细信息的样子,那会儿人事考试信息网还没有这个简章的话,可以打电话问问,而且最早报名的在21号才开始……不用着急的吧??
追答 : 呼和浩特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繁体:師)简章
〖发布日期:2016-6-17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读:xìn)息网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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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繁:揹》景色: 〗
呼和浩特市2016年《pinyin:nián》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呼和浩特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练:shì]宜yí 公布如(拼音:rú)下:
一、招聘计[繁体:計]划
本次公开(繁:開)招聘653名教师。
招聘计划包括安置免费师范毕业《繁体:業》生岗位计划、普通类岗位[拼音:wèi]招聘计划、“项目人员”岗位招聘计划、蒙汉语兼通人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招聘计划,详情请阅读《呼和浩特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读:zhāo】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拼音:jiàn)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繁:備)以下条件:
1.具有《练:yǒu》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fǎ)和法律《lǜ》,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教育教学基本能力;
3.应往届高校[xiào]毕业生,且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具体详见《招聘岗位(练:wèi)表》;
4.年龄在18周(繁体:週)岁以上《读:shàng》、35周岁以下(1998年6月21日至1980年6月21日期间出生);
5.报考人员应取得[拼音:dé]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练:de)报考者聘用后,须在上岗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hé 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岗位[拼音:wèi]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拼音:qí】他资格条件;
9.报考者选报志愿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对专(繁体:專)业的具体要求qiú 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pinyin:yuè}31日。
(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不包括安置免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计划)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下同)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繁:項]目生和大{练:dà}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蒙汉语《繁体:語》兼通人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
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报考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生或在2016年6月21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16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凡是到2016年6月21日,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拼音:gōng]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繁:員》”的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繁体亚博体育:頭)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具有内蒙古户籍,按照国(繁:國)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读:gāo)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语兼通人员是指:能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rén]员。
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练:xíng》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读:qǔ)为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繁体:語)授课专业、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毕业生。
(三【拼音:sān】)安置免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计划报考要求: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与我市中小【pinyin:xiǎo】学已达成就业意向并经教育行【读:xíng】政部门批准的(拼音:de),需按照免费师范毕业生招聘计划履行报名手续。
(四《练:sì》)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呼和浩特市地区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式【拼音:shì】教师;
2.曾因犯罪受《拼音:shòu》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繁体:單》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服务未满五年(2011年6月21日以后录用,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繁: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yǐ)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繁体:編}招聘);
5.2017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拼音:shēng】;
6.报考到岗位后构成回避《读:bì》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拼音:fǎ】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与[繁:與]资格初审
(一)报名(读:míng)
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为(繁:爲)呼和浩特市人事[读:shì]考试信息网(网《繁体:網》址http://www。hhpta。com)。
报名时间【jiān】:
报名分两次进行,报考 “项目人员”岗位wèi 的先期报名,报考其他岗位[练:wèi]的后期报名。
(1)报考“项目人员岗(读:gǎng)位(pinyin:wèi)”报名时间:2016年6月21日9时整—2016年6月22日17时整。
(2)报考“蒙汉语兼通人员(蒙古语授(拼音:shòu)课高校毕业生)岗位”、“安置免费师范毕业生(读:shēng)岗位”、“普通类岗位”报{练:bào}名时间:2016年6月27日9时整—2016年7月1日17时整。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繁体:員》尽可能提早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表》),且必须用居民身份证(护[hù]照)报名。报名《练:míng》时,报考人员应当签署《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繁体:報)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呼和浩特市2016年公(读:gōng)开招聘教师报名登{dēng}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拼音:yào》工作)。否则,用人单位可不予审查通《pinyin:tōng》过。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繁体:條》件;报名序号是报[繁:報]考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繁:網)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繁:報)考资格的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部门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练:jí)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繁体:對)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
资格初审时(繁体:時)间:
报考“项目人员岗位” 资格初审时间[繁:間]:2016年【练:nián】6月21日9时整-2016年6月23日(拼音:rì)12时整。
报考“蒙汉语兼通人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安置免费师范毕业yè 生岗位”、“普通类岗位” 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6月(读:yuè)27日9时整-2016年7月(拼音:yuè)2日17时整。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拼音:de)内容等信(pinyin:xìn)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所报考的用人单位和各旗县区教育局咨询(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三)报名《míng》结果的确认
1.报[繁:報]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繁:應)及时(拼音:shí)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初审通过者(含2015年、2016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免(miǎn)费人员,呼和浩特地区低保(练:bǎo)家庭tíng 报考人员)应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报考岗位笔试考两科的,报考费为120元;笔试考一科的,报考费为70元。报考“安置免费师范毕业生岗位”的报考费为20元。
缴费时间:报考“项《繁体:項》目人员岗位”的人员,缴[繁体:繳]费(拼音:fèi)时间为2016年6月21日9时—2016年6月23日17时。
报考“蒙汉(繁体:漢)语兼通(练:tōng)人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安置免费师范毕《繁:畢》业生岗位”、“普通类岗位”,缴费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9时-2016年7月3日24时。
在缴费时间截止时未完成缴费fèi 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繁:繳]费后请在报名《pinyin:míng》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
2.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免收{读:shōu}报考费。
呼(hū)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须持《呼{拼音:hū}和浩特市公开招聘教师(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见附件2)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于2016年7月18日-2016年7月19日到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地址:维多利摩尔城对面,奈伦国际B座三楼北厅15号窗口,联系电话:0471—3697650、0471—5181271)进行审核确认。
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请登陆《繁:陸》呼和浩[练:hào]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拼音:zhǐ》http://www。hhpta。com)下载打印《呼和浩特市公开招聘教师(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表》,并逐级审核。
3.2016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yè】生免收报考费;2015年毕业的[拼音:de]高校毕业《繁体:業》生减半收取。
2015年【拼音:nián】、2016年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和复《繁体:覆》印件、《报名登记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见附件3)2份,于(繁:於)2016年7月17日-2016年7月19日到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一楼大(pinyin:dà)厅(新华大街9号,市十九中西侧)进行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
《减免考务费申请表》由各(pinyin:gè)用【练:yòng】人单位{读:wèi}或市、旗县区教育局统一送到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4.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其减免费用由呼(pinyin:hū)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在规定日期内通过网上银行退到报[繁:報]考人员交纳费用的银行卡里。
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繁体:經]发现(繁体:現),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4方可{拼音:kě}开考。“项目人员岗(繁体:崗)位”中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整为普通类《繁体:類》岗位,已经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其他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调整后的岗位,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公布。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岗《繁:崗》位(pinyin:wèi)并已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通(读:tōng)过网上银行自动将报考费退到报考人员的银行卡里。
根据报名情况,对于用人单位急{拼音:jí}需的高层次《读:cì》、紧缺专业人才,条《繁体:條》件艰苦的旗县区、苏木乡镇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市教师招考聘用及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急需的高层次专业人次,主要是指博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急需的紧缺专业人才,主要是指用人单位连续两次公开招聘但因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等原(拼音:yuán)因{pinyin:yīn}未能成功招zhāo 聘的专业人才。
(五)报考人员务必于2016年7月12日9时至2016年7月15日17时(shí)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繁:準)考证。
四(读:sì)、笔试
(一)笔试由市教师(繁:師)招考聘用及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繁体:實)施,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满分【拼音:fēn】为100分。
(二)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繁体:識》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部分岗位只进行综(繁:綜)合知识测试,详见《招聘岗位表》。
综合知识测试范围包括教育法律法规常cháng 识,教育学、心澳门新葡京理学基本原理,教师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专业知识测试范围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能力。
(三)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 专业知【拼音:zhī】识成绩×60%;
笔试只进行综合(繁体:閤)知识一科测试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
(四{pinyin:sì})笔{繁体:筆}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加权[繁体:權]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笔试成绩[繁体:績]包括综合(拼音:hé)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 专业知识成绩×60%) 2。
5分《拼音:fēn》
笔{繁:筆}试成绩只进行综合知识一科测试的计算方{读:fāng}法为: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 2。5分
(五)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供考生选择《繁:擇》。报考蒙汉语兼通(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笔试必须选用蒙古【pinyin:gǔ】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自行选择答卷语种,选择蒙古文试卷[juǎn]的考生必须用蒙古文作答,选择汉文试(繁:試)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试【pinyin:shì】卷及答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繁:捲],对同一科试卷出(繁体:齣)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de)或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六)笔试《繁:試》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繁体:間)定于2016年7月16日(星期六)进行。
具体考试时间:上午{读:wǔ}8:30-9:40综合知识考试
上午9:40-11:10专业知zhī 识考试
2.笔(繁:筆)试地点见准考证。
(七)笔试分数线划定《dìng》及成绩公布。
市教师招考聘用及引进优秀教育人《练:rén》才工作(拼音:zuò)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报(读:bào)名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符合报名条件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根据《国务院【拼音:yuàn】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文件精神,不参加笔《繁:筆》试、面试,直接进入体检[繁体:檢]环节。
五、资格复(繁体:覆)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繁体:確)定
市教师招考聘用及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繁体:覆)审范围的人员[繁体:員]。
同一[读:yī]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繁:過]1∶3比{pinyin:bǐ}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zī)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各用人单[拼音:dān]位或主管部门负责。
2.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2016年8月4日-2016年8月《读:yuè》5日到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一楼大厅(新华大街9号,市十九中西侧)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未经市教师招考聘用及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de ,取消面(繁:麪)试资格。
3.报考人员参加资格(gé)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读:yī】式二份);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和学校教务(繁:務)处公章的证明[míng]);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pinyin:jiāo】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yè 生须提交学籍在线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
chsi。com。cn)),验证期应在[练:zài]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
(4)居民二代身份证或(pinyin:huò)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繁体:證)件必须一致);
(5)近期免冠一寸彩[繁:綵]照2张;
(6)符合报考条件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yè)生资格复审时,还须持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师范生免费(繁体:費)教育协议{练:yì}书》原件和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7)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户口簿、退役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余人员(繁体:員)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开云体育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终止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
(8)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běn)人所在单位同意报(繁体:報)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练:de)证明;
(9)报考岗[繁: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练:yīn}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17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服务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列编招聘)、呼和浩特(tè)市地区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式教师等,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繁: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用人单位和旗县区教育局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凡递补后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数仍达[繁:達]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取消面试或削减该岗位招{读:zhāo}聘计划数。
对于用人单位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专【zhuān】业技术人才,条件艰苦的旗县区、苏木乡镇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市教师招考聘用及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练:bǐ]例。
六《pinyin:liù》、面试
(一)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市直属学校、呼和浩特市特殊教育学校的面试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读:yī》组织实[繁体:實]施;旗县区所属学校的面试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pinyin:pái}组织实施。
(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必须当场[chǎng]向报考人员公布。
(三)报考蒙古语授课高校毕{pinyin:bì}业生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使用蒙古语。
报考蒙汉语兼通岗《繁: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使用汉语。
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可以用蒙古语(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拼音:shàng】注明),也可以用汉语,但只能选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用蒙古语面试的试场,必须(繁体:須)配备两名蒙古语翻译人员。
面试语种一《读:yī》经选定,不予变更。
对不按规(读:guī)定语言进行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四)对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练:yuán}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评[繁:評]委组)的面试成绩平均值,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无法计算平均成绩的,需达到各用(读:yòng)人单位主管部门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繁:數)线。
(五)面试时间安排在2016年8月8日-2016年8月12日,具体面试安排及面(繁体:麪)试成绩公布分别由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通tōng 知{pinyin:zhī}。
七、考试总成绩(繁体:績)计算方法
(一(读:yī))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考试总成(pinyin:chéng)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读:chéng)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练:chéng]绩高低排序,专业知识成绩相同和不考专业知识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三)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加权计算参加面试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de}人选(读:xuǎn),报市教师招考聘用及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一并公布。
(四)对于公开招聘后空缺的招聘计划,将在同类专业[繁体:業](岗位)内进行调剂招聘,方案(pinyin:àn)另行制定。
八、体检和{练:hé}考核
(一)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主【zhǔ】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医院由市教师招考聘用及引进[繁体:進]优【练:yōu】秀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
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繁:關)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pinyin:dìng】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按照管理权限报市(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拼音:zhàng]局。
体[繁体:體]检时,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pinyin:xù)严格、组【繁: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繁:緻]使体检结果{pinyin:guǒ}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二)考核工作由《练:yóu》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按(pinyin:àn)照德才兼备的标biāo 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按管理权限报市(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练:hé】格的,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澳门银河格并[繁体:並]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练:hé)聘用
(一)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呼和浩特市人{读:rén}事考试信息网[繁体:網]上【pinyin:shàng】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繁体:間)接受社会监督举【pinyin:jǔ】报,期限为7日。监【jiān】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繁:對》有严重问《繁体:問》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繁体:對]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拼音:rén]员,按管理权[繁:權]限,凭市(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发的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tōng】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繁体:視》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繁:資)格,所【拼音:suǒ】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2.2016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读:shì)业单位的(列编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拼音:quán)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3.对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繁:衕)或【huò】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pinyin:qí)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练:yòng]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bǔ]。
十、纪律{lǜ}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读:dù》。
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繁体:試》违纪违规行为处理【lǐ】办法(试行)》执行[拼音:xíng]。
十一、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练:àn》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繁体:報]考者在报名时须签(繁体:籤)定《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繁体:應]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练:chá》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qīng 退。
十二、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读:xí)范围和考试(繁:試)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繁:輔)导培训班。
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练:shì}命题组、专[zhuān]门培训机构《繁:構》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招聘工作期间(繁:間)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繁:試]信息网(网址http://www。
hhpta。com)公布,请报考人员及《pinyin:jí》时登陆《繁:陸》网站查询。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读:de},责任自负。
(三)咨询和监【pinyin:jiān】督举报电话
咨(拼音:zī)询电话:
0471-3987339、3987336(政策咨(拼音:zī)询电话)
0471-3690468、3697650(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繁:電)话);
监督举报【pinyin:bào】电话:
0471-5181231(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繁:侷)监察室)
澳门新葡京0471-4607673(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机[jī]关纪委);
本简章由呼(读:hū)和浩特市教师招考聘用及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gōng)室负责解[练:jiě]释。
附件1:呼和浩特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拼音:wèi)表(其他岗位)
附件2:呼{pinyin:hū}和浩特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项目人员岗位)
附件3:呼和浩特市公开招聘教师(最低生活保障对(繁体:對)象)审批表
附件4:呼和浩特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应届生及【练:jí】上一年[练:nián]毕(繁:畢)业生减免考务费申请表
呼和浩特市教师招考聘用及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练:xiǎo》组办公室
2016年(pinyin:nián)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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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答 : 你要的简章,就在内(繁体:內)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6月17日出来的。
本文链接:http://21taiyang.com/SoccerSports/65367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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