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地区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沈阳公积金提取条件: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2、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3、租用的房屋为公租房或廉租房4、租用的房屋属性需为住宅。办理要件:1、身份证#28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均需提供#292、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28已婚职工提供#293、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收据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流程:1、提取人持相关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进行审核
沈阳地区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
沈阳公积金提取条件: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繁:滿]3个月
2、本人及配偶在(练:zài)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3、租用的《拼音:de》房屋为公租房或廉租房
4、租用的房屋属(繁体:屬)性需为住宅。
办【pinyin:bàn】理要件:
1、身份证#28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均(拼音:jūn)需提供#29
2、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28已婚职工提供(pinyin:gōng)#29
3、房屋租赁合同[繁体:衕]和租金缴纳收据
4、住[pinyin:zhù]房公积金联名卡
办(繁澳门威尼斯人:辦)理流程:
1、提取人持相关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进行审(shěn)核。
2、管理部对提取人提供的要件信息进行核实。核实准确的,当场即时办理。对(duì)信息有疑议,需要进一步[读:bù]核实的,三个工(gōng)作日内办结。
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沈住公[2004]10号)第一(pinyin:yī)章 总 则
第一条《繁:條》 为了加强对职工住房公{练:gōng}积金提取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证住房公积金的合理使用,根据国务院《住房公【pinyin:gōng】积金管理条例》及《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繁:內)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
第三条 沈阳住房公积金(jīn)管理【练:lǐ】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全市职工《练:gōng》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管理,并委托指定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划转或支付手续。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截留、挪用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得(拼音:dé)妨fáng 碍或限制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单位应当对职工提出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予(读:yǔ)以审核。
第二èr 章 提取条件和额度
第五条 职工符合下列条[繁: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繁体:脩)自住住房一年之内的;
(二)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练:nián】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繁:勞)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练:jū】的;
(五【读:wǔ】)偿还所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繁:終】止劳动关系的;
(七)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繁体:勞)动关系的;
(八)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中心指《读:zhǐ》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拼音:cún)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依[yī]照前款第(一)、(五)项规定,在提取职工本běn 人住房公积金不足时,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拼音:fáng)公积金。
第六条 职工死亡《读:wáng》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繁:內]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七条 管理中心按照下列规定审批职工提取住房公积【繁:積】金的额度:
符合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定期余额(住房公[pinyin:gōng]积金的定期余额为每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yuè》30日结转的金额),且不得【读:dé】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费用。
符合第五条第(五)项的规定,在贷款未还清前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定期余额,但不得超过贷款的(pinyin:de)余额及利息之和。当年nián 存储金额超过当年还款金额的,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当年还款金额。
符合第五条第(二)、(三)、(四)、(六)、(七)、(八)项规定的,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练:de}本息余额,同时(繁体:時)注销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三章 提取凭[繁:憑]证
第八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身份证[繁:證]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查询磁卡【读:kǎ】,并按下列要求出具相关证件:
(一)购买[拼音:mǎi]自住住房的,须{练:xū}出具《中华人民共和【读:hé】国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房屋所有权证》)、《契证》。
建造、翻建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拼音:zhèng)》,区、县(市)规划土地等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或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等原【yuán】件及复印件。
大修具有所有[练:yǒu]权的自有住房的,须提供区、县(市)房屋安【ān】全鉴定部门的大修鉴定证明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职[繁:職]工建造、翻建及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经管理中心实地勘察【拼音:chá】、认可。
(二)职工离、退《练:tuì》休的,须提供离、退休证件;无离、退休证件的,须达到法fǎ 定退(拼音:tuì)休年龄。
(三)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单《繁体:單》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须提供市级劳动人事部门鉴定或市级卫生部门出具的证明、单[繁:單]位出(繁:齣)具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四)职工出国定居的,须提供{拼音:gōng}签证及前往国的居留手续。
(五)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提供《房屋所有《读:yǒu》权证》、《借款合同{练:tóng}》、《借据》;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还需提供最近一次《银行还款对帐单》。
(六)职工户口迁出本市的,须提供户(繁体: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手续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繁体:覆)印件。
(七)非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沈阳市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单澳门新葡京位出[繁体:齣]具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八)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满2年仍未【读:wèi】重新就业的,提供由管理中(pinyin:zhōng)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证明míng 》。
第九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应当出具合法医疗机构的《死亡证明》或由法(读:fǎ)院作出的《宣告死亡判决书》及复印件亚博体育,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及复印件。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第十条 房屋所[拼音:suǒ]有权人的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练:de),须提供《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书》。
第十一条 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繁:託澳门新葡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第四章 提《练:tí》取程序
第十二条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下列程序办(bàn)理:
(一)提取《练:qǔ》申请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在管理中心领取),持相关凭证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在受委托银行领取(拼音:qǔ)),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加盖单位在银行的预留印鉴。
(二)提取申请人或受委托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住房(拼音:fáng)公积金jīn 提取凭证》和相关证件到管理中心进行审批。
(三)经审批准予提取的,提取申请人或受委托人凭澳门威尼斯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的《住(zhù)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受托银行办理划转或提取现金手续。
第十三条 转(繁:轉)入集中封存账(拼音:zhàng)户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的《读:de》职工,无须原单位审核,直接到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审批。
第十四条 管理中心自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rì》内,作出准予提(读:tí)取(拼音:qǔ)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不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告知提取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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