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管理条例第五条?装修管理条例第五条是:《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装修管理条例第五条?
装修管理条例第五条是:《住宅室内装饰(繁:飾)装修[繁:脩]管理办法》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娱乐城计单位或【pinyin:huò】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繁体:衛]生间、厨房间;
(三(pinyin:sān))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亚博体育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繁:節}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幸运飞艇其他影响建(拼音:jiàn)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练:bàn}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pinyin:zhǐ]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kuò 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房屋装饰装修合同是否属于建设工程合同范畴?是否适用建设工程法?
律的调整?实践中常遇到房屋装饰装修合同的性质定性的问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装修合同不在法律规定的有名合同内,属于无名合同,但还存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属于承揽合同,还有一种认为属于建设工程合同。那么究竟应如何定性呢?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我们可以从以下的法律规定中可以归纳出法律的定性。1、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练:ān》装工程及装修工程。”《最高院关于装修装饰工程款是否享有合同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函复》也规定:“你院闽(繁:閩)高法[2004]143号《关于福州市康辉装修工程有限[练:xiàn]公司与福州天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绿叶房产代理有限公司装修工程承包合[繁体:閤]同纠纷一案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 装修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澳门巴黎人八十六条关于优先受偿权的规定,但装修装饰工程的发包人不是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承包人与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之间《繁:間》没有合同关系的除外。享有优先权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装修装饰而增加价值的范围内优先受偿。”因此,根据上述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是讲装修合同归入了建设工程合同范畴
2、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100号令)第九条 “装修人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直播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或者装修活动涉及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内容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该条就是依据装修工程大小不一,如果一律按建设工程要求有资质,会导致太多的合同无效,该条规定了“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拼音:zhòng]结构的,或者装修活动涉及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内容的”装修人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其它则不作要求。从该办法来看是将部分装修活动纳入了建设工程调整范畴。故在当下还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本文链接:http://21taiyang.com/Gyms/9495602.html
室内装修管理规定(拼音:dìng)转载请注明出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