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于2007年1月4日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联合印发,1994年3月8日人事部印发的《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发〔1994〕4号)同时废止
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于2007年1月4日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联合印发,1994年3月8日人事部印发的《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pinyin:xíng】规定》(人核发〔1994〕4号)同时废止《读:zhǐ》。
为了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读:dé]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繁:規)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共计三十一条。
中文名(pinyin:míng)
公务员考核(繁:覈)规定
目的(读:de)
评价公(gōng)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依据(繁:據)
公务员法(澳门博彩拼音:fǎ)
条目[读:mù]
三《pinyin:sān》十一条
考核内容(pinyin:róng)
德(dé)、能、勤、绩、廉
快速(sù)
导(读:dǎo)航
第二章 考核内容róng 和标准
第三章 考核(繁体:覈)程序
总 则《繁:則》
第一条【pinyin:tiáo】
为了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拼音:lián}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共计三十shí 一条。
第澳门伦敦人二条(拼音:tiáo)
本规(繁体:規)定所称(繁体:稱)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对领导[繁体:導]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pinyin:sān]条
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练:xiāng)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繁体:與)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 考核内容(练:róng)和标准
第四[读:sì]条
对公务员的考核,以(pinyin:yǐ)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jī 本《练:běn》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biǎo 现。
能,是指{练:zhǐ}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读:rèn}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pinyin:liàng】、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练:lián]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繁体:條)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qī]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繁体:覈)人填写工作总结(繁:結)、专项工作检查《pinyin:chá》、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读:nián》初进行。
第六条《繁体:條》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繁:個)等次。
第七{pinyin:qī}条
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繁体:條)件:
(一《yī》)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精通{读:tōng}业务,工作能力强;
(三)工作责任【pinyin:rèn】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四)工[澳门金沙拼音:gōng]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繁体:潔)。
第八(练:bā)条
确【què】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读:xiǎng]政治素质较高;
(二【拼音:èr】)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三(pinyin:sān))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四)能够完成本【běn】职工作;
(五{读:wǔ})廉洁自律。
第九{pinyin:jiǔ}条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pinyin:jī》本称职等次:
(一[pinyin:yī])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二)履行职(繁:職)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三)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繁体:麪)存在明显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练:zuò》,但完成工作zuò 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五)能基本做到廉(练:lián)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十条
公务[拼音:wù]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亚博体育《繁:質》较差;
(二)业务素质和工[pinyin:gōng]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三)工作责任心或工(gōng)作作风差;
(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拼音:dà}损失或者恶【è】劣社会影响;
(五)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读:wèi)严重。
第十一条(繁:條)
公《pinyin:gōng》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二[读:èr]十。
第三(sān)章 考核程序
第十二条(繁:條)
公务员[yuán]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xíng},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机关在年度考核时可以设[繁:設]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由本机关领导成员、公务员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读:chéng]。
第十(shí)三条
年度《读:dù》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读:yào]求进行总结{繁体:結},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繁:職);
(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繁:總)结,写出评语,提(tí)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三)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练:běn}机关范围内公示;
(四)由本机关负责《繁体:責》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xíng 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读:rén]签署意{拼音:yì}见。
对担任机关内设[繁:設]机构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读:zhǔ]测评。
第十四条(繁:條)
公务[繁:務]员对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申诉。
第十[读:shí]五条
各机关guān 应当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同时将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报送同级公务员《繁体:員》主管部(练:bù)门。
第四章考核结(繁:結)果的使用
第十六[练:liù]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繁:務]员奖励、培训、辞[cí]退的依据。
第十七条(繁:條)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拼音:bàn)理:
(一)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繁体:職]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拼音:zhǔn]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pinyin:wǔ]年被确定为(繁体:爲)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pinyin:bié】;
(三)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练:sān】年以《练:yǐ》上被确【pinyin:què】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拼音:cì】的,当年给予嘉《jiā》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五)享受年度考核奖金{jīn}。
第十八条[繁体:條]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wèi]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拼音:jìn];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繁体:級】别工资档次的(练:de)考核年限;
(三)一(yī)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练:hé}奖金。
第十九[读:jiǔ]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cì】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澳门银河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繁:職】;
(二)同{练:tóng}第十八条第二点;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hé 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yǔ)以辞退。
第二十条[繁体:條]
公《练:gōng》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qíng 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第五章 相(读:xiāng)关事宜
第二十一条《繁:條》
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nèi]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拼音:rèn)职、定级的依据。
第二{拼音:èr}十二条
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者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cì)。其调任或者转{pinyin:zhuǎn}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拼音:dìng)等次。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繁:單]位进行考核。
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繁体:學]习、培训《繁体:訓》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第二十三sān 条
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pinyin:bàn]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第二十四(读:sì)条
公(读:gōng)务员涉嫌违法{读:fǎ}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第二十《练:shí》五条
受处分【fēn】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pinyin:wèi】优秀等次;
(二)受记过、记大{dà}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bù 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第二十六{读:liù}条
公[拼音:gōng]务员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拼音:guǒ]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第二èr 十七条
对无正当理由不参(繁:蔘)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经教育后仍然拒{pinyin:jù}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繁:結}果为不称职等次。
第二十八条(繁体:條)
对在考核过程中[pinyin:zhōng]有徇私舞弊、打击【pinyin:jī】报复、弄虚(繁:虛)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六章 附【fù】则
第二十九(练:jiǔ)条
对参照公务员法{fǎ}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读:gōng)作人员的考核,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练:shí》条
本规定由中共【gòng】中央组[繁:組]织部、人事部负责解释,各地dì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拼音:shí》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练:sh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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