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多久?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的认定。裁判要旨,行为人违反规定,向他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多久?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的认定。裁判要旨,行为人违反规定,向他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刑法》第285条之三: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 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 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 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 定处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有哪些行为?
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yǐ]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shàng】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娱乐城和hé 国刑法》相关条款:
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繁:國)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tè】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读:shàng}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yòng}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de]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拼音:bō》计算机病《pinyin:bìng》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6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4次会议、2011年7月1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6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或者应用程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繁体:爲)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读:kuǎn)规定的“后果【guǒ】严重”:
(一)造成十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繁体:係》统的主要软件或者硬件不能正常运行的;
(二[pinyin:èr])对二十台以【pinyin:yǐ】上计算机信[pinyin:xìn]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进行删除、修改、增加操作的;
(三)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练:yī)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为一百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域名解析、身份认证、计(繁:計)费等基础服务或者为一万以上用户提供服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繁体:統)不能正常运行累计一小时以上的;
(五)造成其他严重【zhòng】后果的。
实《繁体:實》施前款规定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破坏huài 计算机信息系统“后果(练:guǒ)特别严重”:
(一)数娱乐城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读:de》;
(二)造成为五百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域名解析,身份认证、计费等基础服务或者为五万以上用户(繁体:戶)提供服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zhèng)常运行(xíng)累计一小时以上的;
(三)破坏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能源等领域[练:yù]提供公共服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数据或者应用程序,致使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或者造成恶劣(读:liè)社会影响的;
(四)造成其他特别严重《拼音:zhòng》后果的。
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程序,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bǎi}八十六条(tiáo)第三款规定的“计算机(繁体:機)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一)能够通过网络、存储介质、文件等媒介,将自身的部分、娱乐城全部或者变种进行复制、传播,并破坏计算机系统功能、数据或{huò}者应用程序的;
(二)能够在预先设定条件下自动触发,并破坏计《繁:計》算机jī 系统功能、数据或者应yīng 用程序的;
(三)其他专门(繁:門)设计用于破坏计算机系统功能、数据或者应用程序的程序。
第六条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繁:計》算机系(繁:係)统正常运行,具有下{读:xià}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后果严重”:
(一)制作、提供、传输(shū)第五条第(一)项规定的程序,导致该程序通过网络[繁体:絡]、存储介质、文件[jiàn]等媒介传播的;
(二)造成二十台以上计算机系统被植入第五条(繁体:條)第(二)、(三)项规【pinyin:guī】定的程序的;
(三)提供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十人次[pinyin:cì]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读:huò)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
(五)造《pinyin:zào》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pinyin:yī)的,应当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拼音:xī]系统“后果特别严重”:
(一)制作、提供、传输第五[读:wǔ]条第(一)项规定的澳门银河程序,导致该程序通过网络、存储介质、文件等媒介传播,致使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kuǎn 第(二)项[繁体:項]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
(三)造成其他特别严重【拼音:zhòng】后果的。
第九条 明知他人实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共gòng 同犯罪,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练:shí》五条、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一)为其提供[pinyin:gōng]用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或者应用程序的程序、工具【pinyin:jù】,违法所得[读:dé]五千元以上或者提供十人次以上的
(二)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繁:網)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费用结算、交易服务、广告服务、技术培训、技术支持等帮助,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读:de];
(三)通过委托推广软件、投放广告等方式向其提供资金五wǔ 千元以上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繁体:數)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读:xíng)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或者“后果特别严重”。
拓展资(繁:資)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读:èr)百八十六条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xī】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
参考资料澳门巴黎人[读:liào]:
本文链接:http://21taiyang.com/Gyms/12010660.html
公司程序员需要《读:yào》负刑事责任吗转载请注明出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