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总后勤部军队公寓区与售房区划分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军队公寓区与售房区的划分工作(以下简称划区),促进军队住房制度改革,依据中央军委《进一步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部队房屋安全管理条例?
总后勤部军队公寓区[繁体:區]与售房区划分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军队公寓区与售房区的划分工作(以下简称划区),促进军队住房制度改革,依据中央军委《进一步(bù)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制定(dìng)本{读:běn}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寓区,是指营区家属生活区中保障住用单位编制人员生活、住用的区域;售房区是指营区家属生【shēng】活区中,公寓区之外的允许个人购房(fáng)居住的区域。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军团以(读:yǐ)上住用单位家属生活区的划区工作。
第四条划区工作应当遵循保持营区的完整(pinyin:zhěng),保证售房的可行,着眼发展、促进《繁体:進》改革、严格条件、积极稳妥、利于部队建设的原则。
第五条(繁:條)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负责管理全军的划区工作。
军区级单位后勤(联勤)部营房部门负澳门永利责(读:zé)本单位、本系统划区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六条划区应当在批准的营区家属生活区范围内进行;尚未将营区划分为军事行政区和家属生活区的单位,应当按照总参谋部、总后勤部《营区划区规划实【shí】施方案》,首先{读:xiān}划出家属生活区。
第七条下列单位的家属生活区,原则上[读:shàng]不划售房区:
(一)驻村和镇(不含县城)的单dān 位,及其在城市(练:shì)(含县城)的家属生活点diǎn ;
(二)驻城市(含县城)单位,只(繁体:祇)有一个家属生活区的;
(三)在营(繁:營)区内、不能与军事行政区和公寓区隔离、不能形成独立院落的{拼音:de}干休所。
第八条下列单位[读:wèi]的家属生活区,可以划售房区;
(一)驻城市(含县城)单位,有两个以上家属生活(huó)区的;
(二)只有yǒu 一个家属生活区【qū】的驻城市单位,经军区级单位论证认为可以划区的;
(三)独立营区(繁:區)的干休所;
(四)在营区[qū]内、能够与军事行政{pinyin:zhèng}区和公寓区隔离、形成独立院yuàn 落的干休所。
第九条(tiáo)公寓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靠近jìn 军事行政区,方便生活,利于管理;
(二)公寓房面积数幸运飞艇量,应当保《pinyin:bǎo》证住用单位编制人员有房住;
(三)现有礼堂、俱乐部、活(练:huó)动中【zhōng】心、食堂、浴室、门诊所、服务中心,原则上划分在公寓区内。一个家属生活区完整地划为售房区的除外;
(四)占地面积应当满足住用单位编制人员生活、住用和保证[繁体:證]环(huán)境质量的需要,为部(练:bù)队长远发展留有余地。
第十条售房区应当具备下列【拼音:liè】条件:
(一)能够与军事行[xíng]政区和家属生活区中{拼音:zhōng}的公寓区隔离,形成独立院落;
(二)售房区占地面积应当和现有的家属住房数量相适应,建筑面积与基地面积之比,大、中[zhōng]城市市【shì】区不低于1.0、小城市(含县城)和大、中城市郊区不低于0.30;
(三)房地世界杯产权属明确,与(繁体:與)军外单位无争议;
(四)无国【pinyin:guó】防工程设施,不影响军事安全保密。
第十一条驻城市(含[读:hán]县城)单位,有两个以上家属生活区的,至少保留{拼音:liú}一个以上完整的家属生活区为公寓区。
第十二条同一地区的[拼音:de]军队单位,具备条件的,提倡统一划分售房区。
第十三条划分方案由总后[繁体:後]勤部审批,并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住用单位编制划区预案后,逐级上报、调整(读:zhěng)、审核;
(二)军区级单位对划区预案调整、审核形成方案后,报总后勤部。代供单位的划区预[繁:預]案,按隶属关系,经[繁体:經]军区级单位调整、审核后,报总后勤部bù ,同时抄送代供军区级单位联勤部;
(三)总后勤部审核后,下达批pī 复文件;
(四)军jūn 区级单位后勤(联勤{拼音:qín})部依据总后(繁:後)勤部批复文件,组织实施落实划区方案。
第十四条划区方案{拼音:àn}包括下列内容:
(一)标明军事行政区与家属生活区界线和公寓{拼音:yù}区与售房区范围的营区坐落平面图,图纸采用39×27.5cm,营区大的可按比例放大。图的比例尺一般可用1:1000或者1:2000,基地面积较大的【de】可采用1:5000;
(二)划区(qū)方案的文字说明。主要包括住用单位编制员额,营区地理位置、坐落数、总基地面积和军事行政区、公寓区、售房区的占地面积,营[繁体:營]房建筑总面积和各分区分类建筑面积,以及分区家属住房的情况。
第十五条划区方案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pinyin:hé]个【pinyin:gè】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重新编制方案,办理报批[pinyin:pī]手续。
第十六条公寓[读:yù]区的房地产,按照营区房地产正规化管理标准实施管理;亚博体育售房区的住房,按照军队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实施管理。
第十七条现(繁:現)住在公gōng 寓区内的非军队在职人员,应当采cǎi 取调整、置换和安排购买住房等办法逐步迁出。
公寓区内已有的自有住开云体育房《pinyin:fáng》,应当采取置换的方式,逐步调整为公寓住房。
在公寓区内居住的军队在职人员,转业、复员、退休、因工{pinyin:gōng}作调动家庭迁至异地的或者购买自有住房后[繁:後],应[yīng]当搬出公寓区。
第十八条售房区内的土地在满足公共设施建设和环境绿化使用前提下,要尽量加以利用,按照有关规定建设经济适用住房。
第十九条划区工件结束后,应当按照(zhào)规定及时变更房地产档案。
第二十条对在划区工作中(练:zhōng)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国人rén 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违反本规定,在划区工作中造成损失的,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fàn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繁体:隊)的划区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军区级单位后勤(联勤)部可以根据本规定拟制实施细则[繁体:則]。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负责《繁:責》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繁体:佈)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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