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房有设计规范吗?5.5 住院部用房5.5.1 住院部应自成一区,应设置单独或共用出入口,并应设在医院环境安静、交通方便处,与医技部、手术部和急诊部应有便捷的联系,同时应靠近医院的能源中心、营养厨房、洗衣房等辅助设施
医院病房有设计规范吗?
5.5 住院部用房5.5.1 住院部应自成一区,应设置单独或共用出入口,并《繁:並》应设在医院环(繁体:環)境安静、交{拼音:jiāo}通方便处,
与(繁:與)医技部、手术部bù 和急诊部应有便捷的联系,同时应靠近医【pinyin:yī】院的能源中心、营养厨房、洗衣
房等辅助设施《shī》。
5.5.2 出入院用房设置应[繁: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应[繁体:應]设登记、结算、探望患者管理用房。
2 可设为患者服务的公{拼音:gōng}共设施。
5.5.3 每个护理单元规模应符合(繁体:閤)本规范第3.2.1 条的规定,专科病房或(huò)因教学科研需要可根
据具体情况确定。设传chuán 染病房时,应单独设置,并应自成一区。
5.5.4 护理单元用房设置应符合(繁:閤)下列要求:
1 应设病房、抢救、患者和医护人员(繁:員)卫生[shēng]间、盥洗、浴室、护士站、医生办(繁体:辦)公、处置、
治疗、更衣值班、配餐、库房、污洗等用yòng 房。
2 可设患者就餐、活动、换(拼音:huàn)药、患者家属谈话、探视、示教等用房。
5.5.5 病bìng 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病床的排列应平行于采光窗墙面。单排[练:pái]不宜超过3 床,双排不宜超过6 床。
2 平行二床的净距不应小于0.80m,靠墙(繁体:牆)病床床沿与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60m。
3 单排病床通(拼音:tōng)道净宽kuān 不应小于1.10m,双排病床(床端)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40m。
4 病房{fáng}门应直接开向走道。
5 抢救室宜靠近[读:jìn]护士站。
6 病房门净宽不应小于1.10m,门扇宜[pinyin:yí]设观察窗。
7 病房走(练:zǒu)道两侧墙面应设置靠墙扶手及防撞设施。
5.5.6 护士站宜以开敞《读:chǎng》空间与护理单元走道连通,并应与治疗室以门相连,护士《shì》站宜《拼音:yí》通视护
理单元走廊,到最远病房门口的距离不(pinyin:bù)宜超过30m。
5.5.7 配餐室应靠近餐车入《练:rù》口处,并应有供应开水和加热设施。
5.5.8 护理单元的[pinyin:de]盥洗室、浴室和卫生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卫生间设于病{读:bìng}房内时,宜在护理单元内单独设置探视人员卫生间。
2 当护理单元集中设置卫生间时,男女患者比例宜{拼音:yí}为1:1,男卫生间每16 床应设1 个gè
大便器和1 个小便器。女卫《繁体:衛》生间每16 床应设3 个大便器。
3 医护人员卫生间应【练:yīng】单独设置。
4 设置集中盥洗室和浴室的护理单元,盥洗xǐ 水(读:shuǐ)龙头和淋浴器每12 床~15 床应各《gè》设1 个,
且每个护理单元应不少于各2 个。盥洗室和淋浴室应设前室。
5 附设于病房内的浴室、卫生间面积和[读:hé]卫生洁具的数《繁:數》量,应根据(繁体:據)使用要求确定,并应
设(读:shè)紧急呼叫设施和输液吊钩。
6 无障碍病房内的卫生间应按本规范第5.1.13 条的要yào 求设置。
5.5.9 污洗室应邻近(拼音:jìn)污物出口处,并应设倒便设施(练:shī)和{hé}便盆、痰杯的洗涤消毒设施。
5.5.10 病房不应设置开敞式{pinyin:shì}垃圾井道。
5.5.11 监护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拼音:liè》要求:
1 重症监护病房(ICU)宜与手术部、急诊部邻近,并应有快捷联【繁:聯】系。
2 心血管监护病房(CCU)宜[拼音:yí]与急(拼音:jí)诊部、介入治疗科室邻近,并应有(pinyin:yǒu)快捷联系。
3 应设监护病房、治疗、处置、仪器、护士站、污《wū》洗等用房。
4 护士站的位置宜便于直视观察《chá》患者。
5 监护病床的床间净距不应[拼音:yīng]小于1.20m。
6 单床间不应小于(繁体:於)12.00 m²。
5.5.12 儿科病房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练:qiú):
1 宜设配奶、奶(读:nǎi)具消毒、隔离病房和专用卫生间等用房。
2 可设监(繁:監)护病房、新生儿病房、儿童活动室。
3 每间隔离病房不应{练:yīng}多于2 床。
4 浴yù 室、卫生间设施应适合儿童使用。
5 窗和散热器等设施应采取安全防护[拼音:hù]措施。
5.5.13 妇产科病房用房设置应符合下(读:xià)列要求:
1 妇科应设检查和治疗用房fáng 。
2 产科应(拼音:yīng)设产前检查、待产、分《fēn》娩、隔离待产、隔离分娩、产期监护、产休室等用房。
隔澳门银河离待产和隔(gé)离分娩用房可兼用。
3 妇、产二{pinyin:èr}科合为1 个单元时,妇科的病房fáng 、治{拼音:zhì}疗室、浴室、卫生间应与产科的产休
室、产前检查室、浴室、卫生间分别设{练:shè}置。
4 产科宜设手术室{pinyin:shì}。
5 产房应自成一区,入口处应设(繁体:設)卫生通过和浴室、卫生间。
6 待产室开云体育应邻近分娩室,宜设专用卫生间jiān 。
7 分娩室[拼音:shì]平面净尺寸宜为4.20m×4.80m,剖腹产手术室宜为5.40m×4.80m。
8 洗手池的位置应使医护人员在洗手时能观察临产产妇的动态《繁:態》。
9 母婴同室或家庭产房应增设家属卫生通过,并应与其他区域yù 分隔。
10 家庭产房澳门巴黎人的病床宜采用可转换为《繁体:爲》产床的病床。
5.5.14 婴儿(繁:兒)室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邻近分娩(拼音:miǎn)室。
2 应设(繁:設)婴儿间、洗婴池、配奶(拼音:nǎi)、奶[读:nǎi]具消毒、隔离婴儿、隔离洗婴池、护士室等用房。
3 婴儿间宜{拼音:yí}朝南,应设观察窗,并应有防鼠、防蚊蝇等措施。
4 洗婴池应贴邻(繁体:鄰)婴儿间,水龙头离地面高度宜为1.20m,并应有防止蒸气窜入婴儿间的(pinyin:de)
措施《shī》。
5 配奶室与奶具消毒室不应与【pinyin:yǔ】护士室合用。
5.5.15 烧伤《繁:傷》病房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设在[拼音:zài]环境良好、空气清(qīng)洁的位置,可设于外科护理单元的尽端,宜相对独立或单
独[繁:獨]设置。
2 应设换(繁:換)药、浸浴、单人隔离(繁体:離)病房、重点护理病房及专用卫生间、护(繁体:護)士室、洗涤消毒、
消毒(读:dú)品贮藏等用房。
3 入口处应设[shè]包括换鞋、更衣、卫生间和淋浴的医护人员卫生通过通道。
4 可设{练:shè}专用处置室、洁净病房。
5.5.16 血液病房用房(拼音:fáng)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血液病房可设于内科护理单元内,亦可自成【读:chéng】一区。可根据需要设置洁净jìng 病房,洁净
病娱乐城房应自成一区{pinyin:qū}。
2 洁净病区应设准备、患者浴室和[读:hé]卫生间、护(繁:護)士室、洗涤(繁:滌)消毒用房、净化设备机房。
3 入口处应设包括换鞋、更衣、卫生间和淋浴的医(繁体:醫)护人员卫生通过通道。
4 患者浴室和(读:hé)卫生间可单独设置,并应同时设有淋浴器和浴盆。
5 洁净病房(读:fáng)应仅供一位患者使用,洁净标准应符合本规范第7.5.4 条规(拼音:guī)定,并应在入口
处设第二次《pinyin:cì》换鞋、更衣。
6 洁净病房应[拼音:yīng]设观察窗,并应设置家属探视窗及对讲设备。
5.5.17 血液透析《拼音:xī》室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可设于(繁:於)门诊部或住院部内,应自成一区。
2 应设患者换鞋与更衣、透析、隔离透析治疗、治疗(繁:療)、复洗、污物处理、配(拼音:pèi)药、水处
理lǐ 设备等用房。
3 入口处应设包括换鞋、更衣的医护{pinyin:hù}人员卫生通过通道。
4 治疗床(椅)之间的净(拼音:澳门威尼斯人jìng)距不宜小于1.20m,通道净距不宜小于1.3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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