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表彰奖励办法?《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于2008年1月4日颁布,2008年1月4日开始实施。全法由六章,共计二十二条组成,另有附件等。中文名公务员奖励规定第一条激励公务员
公务员表彰奖励办法?
《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于2008年1月4日颁布,2008年1月4日开始实施。全法由六章,共计二十二条组成,另有附件等。- 中文名
- 公务员奖励规定
- 第一条
- 激励公务员忠于职守
- 第二条
- 奖励是指对工作表现突出
- 颁布时间
- 2008年1月4日
- 颁布机关
- 中央组织部、人事部
导[繁体:導]航
- 第一章
- 第二章
- 第三章
- 第四章
- 第五章
- 第六章
- 附件
澳门新葡京(2008年1月4日颁布实施【读:shī】)
第一yī 章
第一条 为激励公务员忠于职守,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充【pinyin:chōng】分调动公务员工作的积《繁体:積》极性,规范公务员奖励工作,根据公务[繁体:務]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务员奖励《繁:勵》是指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pinyin:chéng]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依据本规定给予的奖励(繁体:勵)。
公务员集体是指按(àn)照编制序列设置的机构或者为完成专项《繁体:項》任务组成的工作集体。
第三条(繁体:條) 公务员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读:jiǎng)励为主的原则,及时奖励与定期奖励相结合,按照规定的条件、种类、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bù]门负责全国公务员奖励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pinyin:gè)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奖励的综合管理工作。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繁:員)主管部门的公务员奖励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奖励工作。
第二【拼音:èr】章
第五条 公务员{练:yuán}、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忠{zhōng}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
(二)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用{练:yòng}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pinyin:tí)出合[繁体:閤]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四)为增进(繁:進)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澳门新葡京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爱护【练:hù】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
(六)防止或者消除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pinyin:miǎn}受或(pinyin:huò)者减少损失的;
(七)在抢险、救灾等特{pinyin:tè}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
(八)同违法违纪(繁体:紀)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
(九)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pinyin:de);
(十)有其他【读:tā】突出功绩的。
第六条 对公务[繁:務]员、公务员集体的奖(繁:獎)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繁:記)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一)对表现(繁:現)突出的,给予嘉奖;
(二)对做出较jiào 大贡献的,记三等功;
(三)对做出重大贡献的,记二等功;
(四)对做《拼音:zuò》出杰出贡献的,记一等功;
(五)对功绩卓著的,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gōng}务员集体”或者“模范公务员”、 “模范公务员集体”等荣誉称号(繁体:號)。
第三(练:sān)章
第七条 给予公务员(繁体:員)、公《读:gōng》务员集体的《练:de》奖励,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市(地)级以上机关干部人事部门审核后,按照下列权限审批:
嘉奖、记三等功,由县级以上党委、政府(fǔ)或者市(地)级以上机关批准。
记二等功,由市(地)级以上党委、政《练:zhèng》府或者省级以上机关批准。
记一等功,由省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中央机关批[练:pī]准。
授予荣誉称(繁:稱)号,由省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者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由市(地)级[繁体:級]以上(pinyin:shàng)机关审批的奖(繁:獎)励,事先应当将奖励实施方案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
第八条[繁:條] 给予公务员、公务员集体奖励,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公务员(繁体:員)、公务员集体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繁体:貢)献需要奖励的,由所在机关(部门)在(zài)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奖励建议;
(二)按照规定的奖励审批权限上报[繁:報];
(三)审核机关(部门)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如【拼音:rú】涉及国家秘密不宜公示的,经审批机关同意可不bù 予公示;
(四)审批机关批pī 准,并予以公布。
《公务员奖励审批表《繁:錶》》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公务员集体奖励审批表{pinyin:biǎo}》存入获奖集体所在机关(繁:關)文书档案。
第九条 审批机关给予公务员、公务员集体奖励,必要时,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主管机关同意,澳门银河并征求{练:qiú}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意见。
亚博体育第四【pinyin:sì】章
第十条 对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应当给予奖励。给予《拼音:yǔ》嘉奖和记三等功,一般结合年度考核进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予以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给予记二等功、记一等功和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pinyin:rén)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一般每五年评选一次。
对在处理突发事件和承担专项重要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应当及时给予奖励。其中,符合授予荣澳门博彩誉称号条件的,授予“模范公务员”、“模范公务员集体”等荣誉(繁体:譽)称号。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已故人员,可以{yǐ}追授奖励。
第十一条 对获得奖励(繁:勵)的公务员、公【读:gōng】务员集体,由审批机关颁《繁体:頒》布奖励决定,颁发奖励证书。获得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同时对公务员颁发奖章,对公务员集体颁发奖牌。
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繁:體)的奖励证书、奖章和奖牌,按照规定的式样、规格、质地,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制作zuò 或者监制。
第十二条 对获得奖励的公务员,按照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金。其中对获得荣誉称号的公务员,按照有关(繁:關)规定享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繁体:範》和[练:hé]先进工作者待遇。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读:zhèng)部门,根据国[繁体:國]家经济社会发展[练:zhǎn]水平,及时调整公务员奖金标准。
对受奖励的【pinyin:de】公务员集体酌情给予一次{cì}性奖金,作为工作经费由集体使用,原则上不得向公务员个人发放。
公务员奖励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各部门预算,予以保(拼音:bǎo)障。
第十三条 给予公务员、公务员集体奖励,对于因同一事由已获得上级机关奖励[繁:勵]的,下级机关不再(zài)重复奖励。
第十四条 对获得奖励的公务(wù)员、公务员集体,可以采取适{练:shì}当形式予以表彰。表彰形式应当庄重、节俭。
第五[练:wǔ]章
第十五条 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立本规定之外的其(qí)他种类的公务员奖励,不得违反本规定标准发放奖金,不得重复[繁:覆]发放奖金。
第十六(读:liù)条 公务员、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奖励:
(一)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拼音:cuò]误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
(二)严重违反规定奖【jiǎng】励程序的;
(三)获得荣誉称号后,公务员(繁体:員)受到开除处分、劳动教养、刑事处罚的,公务员集体严《繁体:嚴》重违法违纪、影《练:yǐng》响恶劣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奖励(读:lì)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撤销奖励,由原申报机关按程序报审(繁体:審)批机关批准,并予以公布。如涉及国家秘密不宜公布的{pinyin:de},经审批机关同意可不《拼音:bù》予公布。
必要时,审批机关可以直接撤销奖(繁:獎)励。
第十八条 公务员《繁:員》获得的奖励被撤销后,审批机关应当收回并公开注《繁体:註》销其奖励证书、奖章,停止其享受的有关待[练:dài]遇。撤销奖励的决定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
公务[繁体:務]员集体获得的奖励被撤销后,审批机关应《繁:應》当《繁体:當》收回并公开注销其奖励证书和奖牌。
第十九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有关机关应当及时受理对公务员奖励工作的举(jǔ)报,并按照有yǒu 关规定处理。
对在公务员奖励工作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奖励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pī)评教育或(拼音:huò)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xíng 事责任。
第六章
第二十条 对参照公务员法《读:fǎ》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gōng》作人员和集体的奖励,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pinyin:shí】一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负(读:fù)责解释,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繁:規)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5年7月3日人事部印发的《国家公(gōng)务员奖励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6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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