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纪处分影响期的规定?#30t一、警告处分(影响期6个月 )(一)职务、级别1、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公务员法》第五十八条,2006年1月1日)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政纪处分影响期的规定?
#30t一、警告处分(影响期6个月 )(一)职务、级[繁:級]别
1、澳门银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公务[繁体:務]员法》第五十八条,2006年1月1日)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在(pinyin:zài)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28《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pinyin:xíng】规定》第七条,2012年9月1日)
(二)年【nián】度考核
1、公务员受警告处(繁体:處)分【练:fēn】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公务员[繁:員]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2007年1月4日)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练:de],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拼音:nián】,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七条,2012年9月1日)
(世界杯三)工资待(pinyin:dài)遇
1、公务员[繁:員]受处分的工资待遇处理规定
公务员受警告处分的,不降低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津贴补贴。受处分期(读:qī)间符合正常晋升级别条件的,如次年1月1日仍在处(繁:處)分期,从处分期满解除处分的次月起晋升级别。受处分期间符合正常晋升级别工资档次条件(jiàn)的,从次年1月1日起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关(繁体:關)于公务员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5号,2010年12月21日)
2、公务员退休后政纪责任追究及退《拼音:tuì》休费待遇处理规定
公务员在处分决定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练:tuì)休或退休(拼音:xiū)后有违法违纪行为(拼音:wèi)的,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不降低退休费待遇。(《关于公务员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5号,2010年12月21日)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人)受处分的工资待遇处理规【练:guī】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警告处分的,不降低岗澳门新葡京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按(àn)本单位有关规定发放。受处分期间符合正常增加薪级工资条件的,从次年1月1日起增加薪级工资。
机关技术工人受警告处分的,不降低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和津贴补贴;机关普通工人受警告处{练:chù}分的,不降低(dī)岗位工[拼音:gōng]资和津贴补贴。
受处分期间符合正常晋升岗位工资档次条件的,从次(cì)年1月1日起晋升岗位工资档次。(《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拼音:tí)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8号,2012年9月1日)
4、事业单位工作人(rén)员(机关工人)退休后政纪责任追(读:zhuī)究及退休(读:xiū)费待遇处理规定
(1)已经退休的事业《繁:業》单位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繁体:爲]应当受到处分的,不再作出处分决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繁:規)定》第四十四条,2012年9月1日)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在处分决定机关作出处分{pinyin:fēn}决定前已经退休或退休后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警告(记过)处分的,不降低退休费待遇。(《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pinyin:lǐ)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8号,2012年9月1日)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在处分决定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或退休后有违[wéi]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如已参加养老保险并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计发养老金,其待遇处理办法按国家有关养老保险的规定执行。(《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pinyin:yǒu}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8号,2012年9月1日)
二、记过处分(影响[繁体:響]期12个月 )
(一yī )职务级别
1、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公务员法》第五十八条,2006年1月1日;《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八条,2007年6月1日)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繁体:暫)行{xíng}规定》第七条,2012年9月1日)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繁:員]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本专业(技术、技能)领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试(评审)。应当取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职业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pinyin:dìng)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2012年9月1日)
(二)年【pinyin:nián】度考核
1、公务员受记过(记大过、降(拼音:jiàng)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公务员(繁体:員)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2007年1月4日)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处分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事业单位工{练:gōng}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七(qī)条,2012年9月1日)
(三)工资待遇(yù)
1、公务《繁体:務》员受处分的工资待遇处理规定
公务员受记过(记大过)处分的,不降低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津贴补贴。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处分期满解除处分的当年,符合正常晋升级《繁:級》别和级别工[练:gōng]资档次条件的,从次年1月1日起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繁体:檔》次。(《关于公务员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5号,2010年12月21日)
2、事业单位工作人{练:rén}员(机关工人)受处分的工资待遇处理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记过澳门永利处分的,不降低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发放。受处分期间,不得增加薪级工资。处分期满解除处分的当年,符合正常《拼音:cháng》增加薪级工资条件的,从次年1月1日起增加薪级工资。
机关技术工人受记(繁:記)过处分的,不降低岗位工资、技术(繁体:術)等级工资和津贴补贴;机关普通工人受记过处分的,不降低岗位工资和津贴补贴。
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岗位工资档次。处分期满解除处分的当年,符合正常晋升岗位工资档次条件的,从次年1月1日【拼音:rì】起晋升岗位工资档次。(《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zhī 》,人社部发〔2012〕68号,2012年9月1日)
三、记大过处分(影响期18个月(拼音:yuè) )
(一)职务[繁体:務]级别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公务员法》第五(拼音:wǔ)十八条,2006年1月1日[练:rì];《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八条,2007年6月1日)
(二)年度dù 考核
公【拼音:gōng】务员受记大过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pinyin:cì)。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2007年1月4日(pinyin:rì))
(三)工资待遇(pinyin:yù)
公务员受记大《练:dà》过处分的,不降低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津贴补贴。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处分期满解除处分的当年,符合正常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条件的(练:de),从次年1月1日起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关于公务员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繁体: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5号,2010年12月21日)
四、降级处分(影响期24个月《拼音:yuè》 )
(一)职务(繁体:務)级别
1、公务员受降级处分的,从受处分的次月起,降低一个级别。如果本人级别为本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不再降低级别,根据有关规定降低级别工资档《繁:檔》次;级别工资为二十七级一档的,可给予记大过处分。(《关于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9号,2010年8月23日;《关于公务员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pinyin:yǒu)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练:bù]发{pinyin:fā}〔2010〕105号,2010年12月21日)
2、公务员在受处(chù)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公务员法》第五十八(bā)条,2006年1月1日;《行政机关公务员{练:yuán}处分条例》第八条,2007年6月1日)
(二[拼音:èr])年度考核
公务员受降级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dù}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pinyin:chù】分影响。(《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2007年1月4日)
(三)工【读:gōng】资待遇
1、公务员受处(繁体:處)分的工资待遇处理规定
公务员受降级处分的,从受处分的次月起,降低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低套入降低后级别相应的工资档次,相应降低按级别确定标准的津贴补贴。受处分前的级别为本职务对应最低级《繁体:級》别的,降低一个级别工资档次,级别工资为本级别最低档的,按本级别的一个工资档差降低级[繁体:級]别工资。受处分《拼音:fēn》期间,不得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处分期满解除处分的当年,符合正常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条件的,从次年1月1日【读:rì】起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解除降级处分,不视为恢复处分前的级别和工资待遇
(《关于公务员受处分工《读:gōng》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读:rén)社部(拼音:bù)发〔2010〕105号,2010年12月21日)
2、公务员退休后政纪责[繁:責]任追究及退休费待遇处理规定
(1)有违法违纪(繁体:紀)行为应当受{pinyin:shòu}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处分决定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的,不再给予处分;但是,依法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五十二条,2007年6月1日;《关于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9号,2010年8月23日)
(2)公务员在处分决定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或退休后有违法违纪{繁:紀}行为,依法应给予降级处分的,从应受处分的次月起,按2%降低基本退休费。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不受应给予处分的影响。(《关于公务员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5号,2010年【pinyin:nián】12月21日)
五、撤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影响期24个月(读:yuè) )
(一)职务(繁:務)级别
1、给予公务员撤职处分,撤销其现任所有职务,并按降低一个以上(含一个)职务层次另行确定职务,一般不得确定为领导职务;撤职后根据新任职务确定相应的级别,按照“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相应降低两《繁:兩》个级别”确定新的级别,最低降为二十七级;应给予撤职处分的,如果本人职务为办bàn 事员,可给予降级处分。(《关于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9号,2010年8月23日)
2、公务员受撤职处分后新任职务的任职时间,从新任职务任命之日起开始计算,此前相同或以[练:yǐ]上职务层次的任【读:rèn】职时间不得累计为今后晋升职务所需的任职年限。(《关于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9号,2010年8月23日)
3、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繁体:務)和级别。(《公务员法》第五十八条(繁:條),2006年1月1日;《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八条,2007年6月1日)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降低一个(繁:個)以上岗位等级聘用;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受处分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拼音:zàn)行规定《读:dìng》》第七条,2012年9月1日)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de],在(pinyin:zài)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本专业(技术、技能)领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试(评审)。应当取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职业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pinyin:wèi)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2012年9月1日)
(二)年{nián}度考核
1、公务员受撤职处分的年度考核的规[繁体:規]定
公务员受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qí)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xíng))》,中组发〔2007〕2号,2007年1月4日)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练:f极速赛车/北京赛车ēn}暂行规定》第七条,2012年9月1日)
(三【sān】)工资待遇
1、公务员受处分的工资待遇处理规《繁:規》定
公务员受撤职处分的,从受处分的次月起,职务工资按新任职务确定,级别按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相应降低两个级别确定,最低降为二十七级,级别工资逐级就低套入降低后级别相应的工资档次,津贴补贴按(拼音:àn)新任职务和级别确定。未明确新任职务的,暂按本人原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之和的70%计发临时工资。明确新任职务后,被多减发或少减发的工资予以补发或扣发。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处分期满解除处分的当年,符合正(拼音:zhèng)常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条件的,从次年1月1日起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
解除撤职处分,不视为恢复处分前的职务、级别和工资待遇。(《关于公务员[繁:員]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pinyin:rén】社部发〔2010〕105号,2010年12月21日)
2、 公务员退休后政纪责任追究及退休费待[练:dài]遇处理规定
公务员在处分决定机关(繁:關)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或退休后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应给予撤职处分的,从应受处分的次月起调整退休费待遇。未重新明确执行退休待遇职务层次的,按12%降低基本退休费《繁体:費》,补贴按降低一个职务层次确定,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按原执行退休待遇职务低一个职务层次的标准执行。重新明确执行退休待遇职务层次的,按降低后的职务层次确定基本退休《读:xiū》费和补贴,今后国家调整退[练:tuì]休费时,按降低后职务层次的标准执行。(《关于公务员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5号,2010年12月21日)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读:gōng》人)受处分的工资待遇处理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从作出处分决定的次月起,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按新聘(任)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每降低一个岗位等级相应降低两级薪级工资确定,最低降至新聘(任)岗位的起点薪级。无岗位等级可降的,不降低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按降低两级确定,最低降至薪级工资1级。未明确新聘(任)岗位的,停发工资待遇,暂按本人原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津贴补贴之和的70%计发临时工资,绩效工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发放。明确新聘(任)岗位后,被多减发或少减发的工(读:gōng)资(读:zī)予以补发或扣发。受处分期间,不得增加薪级工资
处分期满解除处分的当(繁体:當)年,符合正常增加薪级工资条件的,从次(cì)年1月1日起增加薪级工资。
机关技术工人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从作出处分决定的次月起,技术等级工资按新岗位技术等级确定,岗位工资逐级就近就低套入新岗位技术等级相应岗位工资档次,受处分前技术《繁体:術》等级为初级工的,不降低技术等级工资,岗位【pinyin:wèi】工资按降低两个档次确定,最低降为初级工1档;津贴补贴按新岗位技术等级确定。机关普通工人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从作出处分决定的次月起,岗位工资按降低两个档次确定,最低降至1档;不降低津贴补贴。受处分期间,不{bù}得晋升岗位工资档次。处分期满解除处分的当年,符合正常晋升《繁:昇》岗位工资档次条件的,从次年1月1日起晋升岗位工资档次。
解除(练:chú)受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不视为恢复处分前的岗位等级和工资待遇。(《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读:rén}员和机关工(拼音:gōng)人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8号,2012年9月1日)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人)退休后政纪责任追《拼音:zhuī》究及退休xiū 费待《练:dài》遇处理规定
(1)已经退休的de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不再作出处分决定。但是,应当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事业单位wèi 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四十四{sì}条,2012年9月1日)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在处分决定机关作出处(繁体:處)分决定前已经退休或退休后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未重新明确执行退休待遇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从审查结论作出的次月起,按12%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降低一个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确定,今后调整退休费时,按原执行【pinyin:xíng】退休待遇职务层次(练:cì)(技术等级)低一个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标准执行;重新明确执行退休待遇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按降低后的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确定基本退休费和补贴,今后调整退休费时,按降低后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标准执行。(《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繁体:機)关工人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8号,2012年9月1日)
六、开除(读:chú)处分
(一【读:yī】)人事关系
1、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有新工作单位的,其本人档案转由新工作(pinyin:zuò)单位管理;没有新工作单位的,其本人档案转由其户籍所在地人(rén)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管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九条、第四十七条,2007年6月1日)
2、曾被开除公职(繁体:職)的人员不得录用yòng 为公{gōng}务员。(《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2006年1月1日)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读:rì】起,终止其与事业单位的人事关系。事业单位应当及时【pinyin:shí】办理其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具体办法按照{zhào}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三十一条 ,2012年9月1日)
(二(èr))工资待遇
1、公务员受处分的工资待遇处理规定[练:dìng]
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从受处分的次月起,取消原工资待遇。(《关于公务员受处分工资(繁体:資)待遇处(繁:處)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5号,2010年12月21日)
2、公务员退tuì 休后政纪责任追究及退休费待遇处理规定
公《gōng》务员在处分决定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或退休后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应给予开除处分但未被判处刑罚的(de),从应受处分的次月起,按25%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办事员确定。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按办事员(繁体:員)的标准执行。(《关于公务员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5号,2010年12月21日)
3、事业单位{pinyin:wèi}工作人员(机关工人)受处分的工资待遇处理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受开除处分的,从作出处分决定的次月起,取消原工资待遇。(《关于事业《繁体:業》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繁:問)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8号,2012年9月1日)
4、事业单位工(读:gōng)作人员(机关工人)退(pinyin:tuì)休后政纪责任追究及退休费待遇处理规定
事业单位工(拼音:gōng)作人员和机关{练:guān}工人在处分决定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或退休后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应给予开除处分但未判处刑罚(繁:罰)的,从审查结论作出的次月起,按25%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最低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确定。今后调整退休费时,按最低职【繁:職】务层次(技术等级)的标准执行。(《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8号,2012年9月1日)
七、其他事项《繁:項》
1、公务员处分决定被变更,需要调整工资待遇的,从处分决定被变更的次月起执行。处分被减轻或撤销的,多减发或停发的工资予以补发。处分被加重的,少减法的工{gōng}资予以扣【练:kòu】发。(《关于公务员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繁体: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5号,2010年12月21日)
2、公务员同时受党纪处分和政纪[繁:紀]处分的,按对《繁:對》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分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关于公务员纪律惩戒(练:jiè)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9号,2010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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