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房有设计规范吗?5.5 住院部用房5.5.1 住院部应自成一区,应设置单独或共用出入口,并应设在医院环境安静、交通方便处,与医技部、手术部和急诊部应有便捷的联系,同时应靠近医院的能源中心、营养厨房、洗衣房等辅助设施
医院病房有设计规范吗?
5.5 住院部用房5.5.1 住院部应自成一区,应(繁:應)设置单(繁体:單)独或共用出入口,并应设在医院环境安静、交通方便处,
与医技部、手术《繁:術》部和急诊部应有便捷的联系,同时应靠近医院的能源中心、营养(繁体:養)厨房、洗衣
房等辅助设施(拼音:shī)。
5.5.2 出入院用房设置应符合下[练:xià]列要求:
1 应《繁体澳门银河:應》设登记、结算、探望患者管理用房。
2 可kě 设为患者服务的公共设施。
5.5.3 每个护理单元规模应符合本(běn)规范第3.2.1 条的规定,专科病(读:bìng)房或因【yīn】教学科研需要可根
据具体情况确定。设传染病房时,应《繁:應》单独设置,并应自成一区。
5.5.4 护理单元用《拼音:yòng》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设病(练:bìng)房、抢救《读:jiù》、患者和医护人员卫生间、盥洗、浴室、护士站、医生办公【拼音:gōng】、处置、
治疗、更衣值班、配餐、库房(练:fáng)、污洗等用房。
2 可设患者就餐、活(pinyin:huó)动、换药、患者家属谈话、探视、示教等用房。
5.5.5 病房(fáng)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病【练:bìng】床的排列应平行于采光窗墙面。单排不宜超过3 床,双排不宜超过6 床。
2 平行二床的净距不应小于0.80m,靠墙病床床沿与墙面的净距【读:jù】不应小于0.60m。
3 单排病床通(pinyin:tōng)道净宽不应小【pinyin:xiǎo】于1.10m,双排病床(床端)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40m。
4 病(bìng)房门应直接开向走道。
5 抢救室宜靠近护(拼音:hù)士站。
6 病房门净宽不应小于1.10m,门扇宜设观察(练:chá)窗。
7 病房《练:fáng》走道两侧澳门威尼斯人墙面应设置靠墙扶手及防撞设施。
5.5.6 护士站宜以开敞空间与(繁:與)护理单元走【拼音:zǒu】道连[繁体:連]通,并应与治疗室以门相连,护士站宜通视护
理单元走廊,到最远病房门口的距离《繁体:離》不宜超过30m。
5.5.7 配餐[拼音:cān]室应靠近餐车入口处,并应有供应开水和加热设施。
5.5.8 护理单元的盥洗室、浴室和卫生间,应符合下列要求【拼音:qiú】:
1 当卫生间设于病房内时,宜在护理单元内单独设置探视(读:shì)人员卫生间。
2 当护理单元集中设置卫生间时,男女患者比{读:bǐ}例宜为1:1,男卫生间【pinyin:jiān】每16 床应设1 个
大便器和1 个小便器{qì澳门巴黎人}。女卫生间每16 床应设3 个大便器。
3 医护人{拼音:rén}员卫生间应单独设置。
4 设[繁:設]置集中盥洗室和浴室的护理【拼音:lǐ】单元,盥洗水龙头和淋浴器每12 床~15 床应各设1 个,
且每个[繁:個]护理单元应不少于各2 个。盥洗室和淋浴室应设前室。
5 附设于【yú】病房内的浴室、卫生间面积和卫生洁具的数量,应根据使用要求确(繁体:確)定,并应
设紧急呼叫设施和输液{yè}吊钩。
6 无障碍病房内的卫生间应按本规范第5.1.13 条的(拼音:de)要求设置。
5.5.9 污洗室应邻近污物出口处,并应设倒便设施和【pinyin:hé】便盆、痰杯的洗涤消[读:xiāo]毒设施。
5.5.10 病房不应设置开敞式垃圾井道(练:dào)。
5.5.11 监护用《读:yòng》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重症监护病房(ICU)宜与手术部、急诊《繁体:診》部邻近,并应有快捷联系。
2 心血管监护病房(CCU)宜与急诊部、介入治疗科室邻(繁:鄰)近,并《繁体:並》应有快捷联(繁体:聯)系。
3 应设监护hù 病房、治疗、处置、仪器、护士站、污洗等用房。
4 护士站的位置宜便于直视【pinyin:shì】观察患者。
5 监(繁体:監)护病床的床间净距不应小于1.20m。
6 澳门新葡京单床间不应小于【pinyin:yú】12.00 m²。
5.5.12 儿科病房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liè}要求:
1 宜设配奶、奶《拼音:nǎi》具消毒、隔离病房和专用卫生间等用房。
2 可设监(繁:監)护病房、新生儿病房、儿童活动室。
3 每间隔离病[练:bìng]房不应多于2 床。
4 浴室、卫生间设施shī 应适合儿童使用。
5 窗和散热器{pinyin:qì}等设施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5.13 妇(繁:婦)产科病房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妇{pinyin:fù}科应设检查和治疗用房。
2 产科应设产前检查、待产【练:chǎn】、分娩、隔离待产、隔离【繁体:離】分娩、产期监护、产休室等用房。
隔离待产和隔离分娩用房可兼(读:jiān)用。
3 妇、产[繁体:產]二科合为1 个单元时,妇科的病房、治疗[繁:療]室、浴室、卫生间应与产科的产休
室、产前检查室、浴室、卫生间分别设置。
4 产科宜设手术《繁:術》室。
5 产房应自成一区,入口处应设卫生{shēng}通过和浴室、卫生间。
6 待(dài)产室应邻近分娩室,宜设专用卫生间。
7 分{pinyin:fēn}娩室平面净尺寸宜为4.20m×4.80m,剖腹产手术室宜为5.40m×4.80m。
8 洗手池的位置应使医护人员在洗手时能观察chá 临产产妇的动态。
9 母婴同室或家庭产房应增设《繁:設》家属卫生通过,并应与其他区域分隔。
10 家庭产房的病床宜采用可《读:kě》转换为产床的病床。
5.5.14 婴儿室设置应符合(繁:閤)下列要求:
1 应邻近分{读:fēn}娩室。
2 应设婴儿间(读:jiān)、洗婴池、配奶nǎi 、奶具消毒、隔离婴儿、隔离洗婴池、护士室等用房。
3 婴儿间宜朝南,应设观(繁:觀)察窗,并应有防鼠、防蚊蝇等措施。
4 洗婴池应贴邻婴儿间,水龙头(繁:頭)离地面高度宜为1.20m,并应有防止蒸气窜入婴儿间(繁体:間)的
措施【拼音:shī】。
5 配奶室与奶具(pinyin:jù)消毒室不应与护士室合用。
5.5.15 烧伤病房用房设置应符合(拼音:hé)下列要求:
1 应设在环境良好、空气清{pinyin:qīng}洁的位置,可设于外科护理单元的尽端,宜相对独立或[pinyin:huò]单
独设置。
2 应设换药、浸浴、单人隔离病房(练:fáng)、重点护理病房及专用《拼音:yòng》卫生间、护士室、洗【练:xǐ】涤消毒、
消毒品贮藏等用yòng 房。
3 入口处应设包【拼音:bāo】括换鞋、更衣、卫生间和淋浴的医护人员卫生通过通道。
4 可设专用处置室shì 、洁净病房。
5.5.16 血液病房(读:fáng)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血液病房可设于内《繁:內》科护理单元内,亦可自成一区。可根据需要设置洁[繁体:潔]净【pinyin:jìng】病房,洁净
病房应自成一区[繁:區]。
2 洁净病区应设准备、患者浴室和卫(繁:衛)生间、护士室、洗涤消毒用【练:yòng】房、净化设备机房。
3 入口处应设包括换鞋{拼音:xié}、更衣、卫生间和淋浴的医护人员卫生通过通道。
4 患者浴室和卫生间可单《繁体:單》独设置,并应同时设有淋浴器和浴盆。
5 洁净病房应仅供一{pinyin:yī}位患huàn 者使用,洁净(读:jìng)标准应符合本规范第7.5.4 条规定,并应在入口
处设第二次换鞋、更衣(练:yī)。
6 洁净病房应设观察窗,并应设置家属探视窗及【练:jí】对讲设备。
5.5.17 血液透析室用房fáng 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可设于门诊部或住院部(bù)内,应自成一区。
2 应设患者换鞋与更衣、透析、隔(读:gé)离透析治疗【练:liáo】、治疗、复洗、污物处理、配《pèi》药、水处
理直播吧设备(繁体:備)等用房。
3 入口处应设包(pinyin:bāo)括换鞋、更衣的医护人员卫生通过通道。
4 治疗床(椅)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20m,通道净距《jù》不宜小于1.3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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