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丢失,合同是否有效?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有效的。标的物的存在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因标的物灭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合同成立时,合同的标的已经灭失
标的物丢失,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有效的。标的物的存在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因标的物灭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合同成立时,合同的标的已经灭失。合同还是否成立?
合同的订立是指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的约定。你提到的情况可能是合同成立后合同标的物丢失了。此时,负有交付标的物义务的一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买受人因出卖人不履行合同而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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