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设置标准?2017年6月12日,国家卫计委下发了最新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下文简称《标准》)的最新通知,替换了1994年的旧版标准。《标准》对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口腔医院、肿瘤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血液病医院、皮肤病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等的设立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医疗机构设置标准?
2017年6月12日,国家卫计委下发了最新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下文简称《标准》)的最新通知,替换了1994年的旧版标准。《标准》对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口腔医院、肿瘤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血液病医院、皮肤病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等的设立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此外,《标准》还指出,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尚未列入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繁:醫》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民族医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练:shì]卫生行政部(pinyin:bù)门制定。
1.一yī 级综合医院
说明: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读:shàng]。
一、床[繁:牀]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拼音:zhāng)。
二、科室设置:
(一【yī】)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pinyin:jí】诊室、内(繁:內)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繁:驗)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繁:員):
(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èr )至少有[yǒu]3名医师、5名护士【读:shì】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
(三)至少有1名具有《读:yǒu》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每床建筑面(繁:麪)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练:shè】备:
(一)基本设备(bèi):
心电图机、洗胃器、电动吸引器、呼吸球囊、妇科检查床《繁:牀》、冲洗车、气管插管、万能手术床、必要的手术器械、显微镜、离心机、X光机、电冰箱、药品柜、恒温培养(繁体:養)箱、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洗衣机、常水热水蒸馏水净化过滤《繁:濾》系统。
(二)病房每《读:měi》床单元设备:
床1张、床垫1.2条、被子1.2条(繁体:條)、褥子1.2条、被套2条、床单2条、枕芯2个、枕套4个、床头柜1个、暖水瓶1个、面盆2个、痰盂或痰杯1个、病员服2套《拼音:tào》。
(三)有与开展的诊(繁:診)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hù]理技术{练:shù}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繁体: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2.二【pinyin:èr】级综合医院
一、床(繁体:牀)位:
住院床位总{练:zǒng}数100张至499张。
二(读:èr)、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ér)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繁体:閤》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拼音:bìng】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读:bìng]理科、血库(可与(繁体:與)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繁:員]:
(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繁体:衛)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hù】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读:zhǔ]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练:de》医师。
四、房(读:fáng)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繁:積)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读:shǐ)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拼音澳门金沙:zhěn]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bèi]:
(一)基《读:jī》本设备:
给[繁:給]氧装置、呼吸机、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万能手术床、无影灯、麻醉机、胃镜、妇科检查床、冲洗车、万能产床、产程监护仪、婴儿保温箱、裂隙灯、牙科治疗椅、涡轮机、牙钻机、银汞搅拌机、显微镜、电冰箱、恒温箱、分析天平、X光机、离心机、钾钠氯分析仪、尿分析仪、B超、冷冻切片机、石蜡切片机、敷料柜、洗衣机、器械柜、紫外线灯、手套烘干上粉机、蒸馏器、高压灭菌设备、下收下送密闭车、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冲洗工具。净物存放消毒(拼音:dú)灭菌密闭柜、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繁:溫》箱、净化台、干燥箱)。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繁体:備]:除增加床头信号灯1 台外,其[练:qí]他与一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liáo 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练:yī}疗护理技(jì)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繁体:數)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3.三级综【繁体:綜】合医院
一【读:yī】、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读:shàng)。
二、科室设(繁体:設)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拼音:wài】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yǎn)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理疗科(可与《繁体:與》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gōng】能检查室。
三、人员(拼音:yuán):
(一)每床至少配{pèi}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pinyin:èr})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练:zhǔ}任医师以上职称;
(四)临床《繁体:牀》营养师不少于2人;
(五)工程技术人{rén}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yǐ)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拼音:yú)1%。
四[sì]、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繁体:積】不少于6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chuáng】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繁:診》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五[读:wǔ]、设备:
(一{读:yī})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万能手术床、无影灯、麻醉机、麻醉监护仪、高频电刀、移动式X光机、X光机、B超、多普勒成像仪、动态心电图机、脑电图机、脑血流图机、血液透析器、肺功能仪、支气管镜、食道镜、胃镜、十二指肠镜、乙状结肠镜、结【繁:結】肠镜、直肠镜、腹腔镜、膀胱镜、宫腔镜、妇科检查床、产程监护仪、万能产床、胎儿监护仪、婴儿保温箱、骨科牵引床、裂隙灯、牙科治疗椅、涡轮机、牙钻机、银汞搅拌机、显微镜、生化分析仪、紫外线分光光度计、酶标分光光度计、自动生化分析仪、酶标分析仪、尿分析仪、分析天平、细胞自动筛《繁:篩》选[繁体:選]器、冲洗车、电冰箱、恒温箱、离心(拼音:xīn)机、敷料柜、器械柜、冷冻切片机、石蜡切片机、高压灭菌设备、蒸馏器、紫外线灯、手套烘干上粉机、洗衣机、冲洗工具、下收下送密闭车、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通风降温烘干设备、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
(二)病房每床[chuáng]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练:bèi】。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dù)、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练:dìng)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读:jì》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繁:資)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4.一级【繁体:級】中医医院
说明【pinyin:míng】:中医医院的门诊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85%,病房中医药治(拼音:zhì)疗率不低于【yú】70%。
一(拼音:yī)、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繁:數》20至79张。
二{练:èr}、科室设置:
至少设有三个中医一级临床《繁体:牀》科室和药房、化验室、X光室。
三、人员【练:yuán】:
(一)每(měi)床至少配有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繁:總)数的比例不低于60%;
(三)至少有3名中医师,1名中药士,4名护士及相应的放{拼音:fàng}射、检验人员;
(四)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繁:職)称的中医师。
四、房《拼音:fáng》屋:
每床建《练:jiàn》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五《pinyin:wǔ》、设备:
(一)基本设[拼音:shè]备:
心电图机、洗胃机、呼吸球囊、吸引器、必备手术刀包、显微镜、离心机、分光《guāng》光度计、中药煎药设备、各类针《繁体:針》具、紫外线杀菌灯、妇科检查台、给氧装置、X光机、针麻仪、高压灭菌设备、电冰箱、蒸馏水装置。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繁:備]:
床【练:chuáng】1张、被子1.2条、褥子1.2条、被套2条、枕头2个、床头柜[繁:櫃]1个、床垫1.1条、床单2条、枕套4个、病员服《pinyin:fú》2套。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yīng)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pinyin:dù}、人rén 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读:dìng)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澳门博彩省、自治区、直辖市(shì)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4.二级中医医院《yuàn》
一、床位(读:wèi):
住院床位总数80至299张[繁:張]。
二、科室(读:shì)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中医内科、外科等五个以上中医一级[繁:級]临床科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繁:檢》验科、放射科等医技科室。
三、人员(繁体:員):
(一)每床至少配有[读:yǒu]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中医药人员yuán 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
(三)至少有4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1名中药师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各临(繁体:臨)床{pinyin:chuáng}科室至少有1名中医师;
(四)每床至少配备bèi 0.3名护士。
四、房[pinyin:fáng]屋:
每床建筑面[miàn]积不少于35平方米。
五、设备《繁体:備》:详见《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全文,请联【繁体:聯】系医(繁体:醫)管界客服索取。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读:liáo)护理技术操作规(繁:規)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繁体:資]金到位,数额由{pinyin:yóu}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6.三级{繁体:級}中医医院
一、床位(pinyin:wèi):
住院床位总数300张以《yǐ》上。
二、科室(读:shì)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针灸科、骨伤科、肛肠科、皮{练:pí}肤科、眼科、推拿科、耳鼻喉《读:hóu》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繁体:藥)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应室、营养部{bù}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练:sān】、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有1.0名卫生技术(繁体:術)人员;
(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繁:總]数的比例不低于60%;
(三)临床科室主任必须是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繁体:職)称的中医师,至少有1名具[jù]有副主任药师以上职称的中药师和相应的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
(四)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繁体:術]人员(繁体:員)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五)临(繁体:臨)床营养师不少于1人;
(六{pinyin:liù})每床至少配有0.3名护士。
四、房屋《pinyin:wū》:
每床建【读:jiàn】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详见[拼音:jiàn]《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全文,请联系(繁体:係)医管界客服索取。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繁:製》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拼音:yǒu】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yī)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pinyin:cè】资金《pinyin:jīn》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xíng 政管理部门确定。
7.一级中西医结《繁:結》合医院
一、床位[练:wèi]:
住院床(繁体:牀)位总数20至99张。
二(读:èr)、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中西(练:xī)医结合内科、外科与预防保健科;
(二)至少设有中药房、西药(繁:藥)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练:sān》、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有0.7名卫生技术(繁:術)人员;
(二)中西医结合人员占[繁体:佔]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三)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1名药剂士(拼音:shì),1名中药剂士及相应的检验、放射[读:shè]人员;
(四)至少有1名具有yǒu 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西医结合医师。
四、房(fáng)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5平方{pinyin:fāng}米。
五、设备:详见《医疗机构[gòu]基本标准(试行)》全文,请联系医管界客{练:kè}服索取。
六、制(繁:製)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读:lǐ)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zhèng}管理部门《繁:門》确定。
8.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练:yuàn》
一【读:yī】、床位:
住院床《繁:牀》位总数100至349张。
二、科室shì 设置:
(一)临床科室:设有六个gè 以上中西医结合一级临床科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yàn)科、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应(繁:應)室《读:shì》;
(三)设立中西医结合专科或专病研究室{读:shì}(组)。
三、人(读:rén)员:
(一)每床至少配有0.98名卫《繁体:衛》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繁:牀》至少配有0.35名护士;
(三《sān》)中西医结合人员占医药护技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四【sì】)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繁体:醫)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其中至少《pinyin:shǎo》有1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西医结合医师;
(五)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读:yǐ]上职称的医师;
(六)至少有1名主管药师和【hé】1名中药师及相应的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
四澳门伦敦人【练:sì】、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繁:於》40平方米。
五、设【pinyin:shè】备:详见《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全文,请联系医管界客服(pinyin:fú)索取。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练:rèn]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kě】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读:qī]、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què)定。
9.三(sān)级中西医结合医院
一、床位[pinyin:wèi]:
住院床位总数(繁:數)350张以上。
二、科室设【练:shè】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繁体:兒)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澳门金沙科、皮肤科、针炙科、麻醉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yī 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放射科、检验科、病理科、血库、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繁:養]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设立中西医结合[繁:閤]专科或专病研究所(室)。
三、人rén 员:
(一)每床至少配有1.1名卫生(pinyin:shēng)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pinyin:shǎo]配有0.4名护士;
(三)中{练:zhōng}西医结合人员占医药护技管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
(四)各临床[拼音:chuáng]科室的主任[rèn]必须是具有[拼音:yǒu]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其中至少有40%为中西医结合医师或中医师;
(五)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师、具有(读:yǒu)主管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师和中药师各1人和相应的检验、放射等技术【pinyin:shù】人员;
(六)至少有1名临床营养《繁:養》师;
(七)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读:shàng}人员)占卫生技[练:jì]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
四(读:sì)、房屋:
每床(繁体:牀)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详见《医疗【练:liáo】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全文,请联系医yī 管界客服索取《练:qǔ》。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读:dìng)或认可[拼音:kě]的《de》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jīn)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zhèng}管理部门确定(dìng)。
10.三[pinyin:sān]级心血管病医院
一(读:yī)、床位:
住{拼音:zhù}院床位总数150张以上。
二(读:èr)、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pinyin:zhěn】科、心内{pinyin:nèi}科(并设《繁体:設》重症监护室)、心外科(并设重症监护室)、麻醉科。
(二)医技科室{pinyin:shì}: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输血(拼音:xuè)科、手术室、核医学科、消毒(pinyin:dú)供应室、病案室。
三[拼音:sān]、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繁体:員);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pinyin:shì》;
(三)至少有15名具【拼音:jù】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
(四)每měi 临床科室至少有2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五)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卫生技术人{读:rén}员。
四(sì)、房屋:
(一)每床建(练:jiàn)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病房每{读:měi}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日平均{pinyin:jūn}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五【练:wǔ】、设备:详见《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全文,请联系医《繁体:醫》管界客《拼音:kè》服索取。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读:kě》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读:chéng】册[繁:冊]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练:mén】确定。
(注:目前我国不设一、二级【繁体:級】心血管病医院)
11.康复医院【拼音:yuàn】
康复医院是指主要提供综合性康复医疗服务的《pinyin:de》医疗机构。
一(pinyin:yī)、床位:
住院床位总[繁体:總]数20张以上。
二、科室设(繁:設)置:
(一)临床【chuáng】科室:至少设有功能测评室、运动治疗室、物理《lǐ》治疗室、作业治疗室、传统康复治疗【pinyin:liáo】室、言语治疗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拼音:gōng)应室。
三、人【拼音:rén】员:
(一)至少有2名康复医师和4名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物理因子治疗和传统康复治疗的人员,并有兼职或专职的【拼音:de】心理学和社会工《gōng》作者各1名),并且康复治疗人员数不低于卫生技术(繁体:術)人员数的三分之一;
(二)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rén}员;
(三)每床至少配(pinyin:pèi)备0.25名护士;
(四)至少有1名具{练:jù}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pinyin:sì}、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繁体:積】不少于45平方米;
(二)主要建筑设施符合无障碍(繁体:礙)设计要求,并有扶手或栏杆。
五、设备:详见《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繁体:準)(试《繁体:試》行)》全文,请联系医管界客服(读:fú)索取。
六、制订各项规【pinyin:guī】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读:lǐ]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gè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12.疗养院(拼音:yuàn)
一、床[繁:牀]位:
住院(练:yuàn)床位总数100张以上。
二[练:èr]、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两个疗区、至少设有传【pinyin:chuán】统康复医学室、体疗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心电图室[读:shì]、超声波室、理疗室;消(练:xiāo)毒供应室。
三、人{pinyin:rén}员:
(一)每【练:měi】床至少配备0.5名工作人员;
(二)床至少配备卫生【练:shēng】技术人员0.3名;
(三)至少有12名护(hù)士;
(四)至少有6名具有主治医(繁体:醫)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其中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不少于[繁体:於]2名;
(五)各主要科室至少有1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练:de)医师。
四(pinyin:sì)、房屋:
(一)平均每床建筑面积45平方米以《读:yǐ》上;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低于【练:yú】6平方米;
(三)每床占地面积不低(读:dī)于250平方米;
(四)绿化面积[繁:積]不少于可绿化面积的80%。
五、设备:详见《医疗机(jī)构基本【běn】标准(试行)》全文,请联系医【练:yī】管界客服索取。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拼音:rèn】制,有[练:yǒu]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读:guī)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练:zhí》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13.床位总数在19张以【读:yǐ】下的乡(镇)、街道卫生院
一《读:yī》、科室设置:
(一)临(繁:臨)床科室[练:shì]:至少设有急诊(抢救)室shì 、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拼音:shì]、消毒供应室《shì》、信息《pinyin:xī》统计室。
二、人员[繁体:員]:
(一)定员(繁:員)至少5人;
(二)卫生技术人员数不低于全院职(繁体:職)工总数的80%;
(三)从事防护工作人员不低于卫生【练:shēng】技术人员总数的20%。
三、房屋[拼音:wū]:
无住院床位卫生院,建筑面积(繁体:積)至少300平方米;每设一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20平方米。乡镇人[rén]口数[繁体:數]少于1万的卫生院,建筑面积最少为200平方米。
四、设备:详见《医疗机构基本标(繁:標)准(试行)》全文,请联系医管界{jiè}客《读:kè》服索取。
五、制订各项《繁:項》规章制(繁:製)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拼音:yī)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pinyin:zhì}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14.床位总数20至99张的乡(镇)、街道【pinyin:dào】卫生院
一、科室(拼音:shì)设置:
(一)临(拼音:lín)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抢救)室、内(繁:內)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拼音:guāng】室、治疗室、处置室、手术室、消毒供应室、信息统计室【拼音:shì】。
二、人[拼音:rén]员:
(一)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xiāng 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线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1名具(拼音:jù)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三(拼音:sān)、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拼音:shǎo)于45平方米。
四、设备:详见《医《繁:醫》疗机(读:jī)构基本标准(试行)》全文,请联系医(繁:醫)管界客服索取。
五、制订各项规章制zhì 度、人员岗位《wèi》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huò】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pinyin:yóu】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15.综合[繁体:閤]门诊部
一(pinyin:yī)、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5个临床科室。急诊室、内科、外科为《繁体:爲》必设科室,妇(繁体:婦)(产)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等为选《繁:選》设科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pinyin:yǒu》药【繁:藥】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shì】、处置室、消毒供应室。
二(拼音:èr)、人员:
(一)至少有5名医师,其中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繁体:醫》师;
(二)每临床科室至少有【拼音:yǒu】1名医师;
(三)至少有5名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拼音:jù]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四)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繁:術)人员。
三、房{fáng}屋:
(一[练:yī])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繁体:獨)立。
四、设备:详见《医疗机构(繁体:構)基本标[繁体:標]准(试行)》全文,请联系医管界客服索取。
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读:rén】员岗[gǎng]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é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16.中医门{练:mén}诊部
中医门诊部的中医药治疗率【pinyin:lǜ】不得低于85%。
一(pinyin:yī)、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三个中医【练:yī】临床科室;
(二)医技科室[读:shì]: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处置室等与门诊部功能相(pinyin:xiāng)适应的医[繁:醫]技科室。
二【pinyin:èr】、人员:
(一《yī》)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70%;
(二)至少有4名中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míng 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
(三)至少有2名护士、1名中药士及相应的检验(繁:驗)、放射等技术人员。
三、房屋{练:wū}:
(一)建筑面[繁体:麪]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繁体:須]独立。
四{练:sì}、设备:
有基本设备[繁:備]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中医诊疗器具。
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拼音:wèi】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huò》认可的中医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繁体:冊)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pinyin:wèi】,数额由《读:yóu》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繁体:藥})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17.中西医结合门诊部《练:bù》
一(pinyin:yī)、科室设置:
(一)临床(读:chuáng)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练:shǎo]设有药(繁:藥)房、化验室、X光室、处置室、注射室、消毒供应《繁体:應》室。
二、人员(繁体:員):
(一{pinyin:yī})至少有3名从事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二年以上的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西医结合医师或中医师[繁体:師];
(二[拼音:èr])至少有5名护士;
(三)医技(拼音:jì)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三、房(练:fáng)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繁体:於)30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繁:須)独立。
四、设(繁:設)备:详见《医疗(拼音:liáo)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全文,请联系医管界客服索取。
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医医疗护理(pinyin:lǐ)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繁体:冊)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繁:額]由各省[拼音:shěng]、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18.民(pinyin:mín)族医门诊部
一《练:yī》、科室设置:
设有三个《繁体:個》以上民族[练:zú]医门诊科室。设有民族药药房并具有民族药{繁体:藥}基本保管与炮制能力。
二、人[rén]员:
至少有3名民族(zú)医医师、1名民族药药士和1名检验【练:yàn】士(练:shì)、1名护士。民族医药人员占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70%。
三、房屋【wū】:
(一)建筑面积不(pinyin:bù)少于200平方米;
(二)每(pinyin:měi)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繁:備):
有基本设备和与开展《zhǎn》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诊疗器具。
五、制订(繁:訂)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jiā】制定或认可的中医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kě)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练:wèi),数额由各省【练:shěng】、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读:dìng》。
19.普通专科门[繁:門]诊部
一、科室设[繁体:設]置:
(一)至少设有1个一级科目或2个gè 二级科目或4个(繁体:個)以上二级科目以下的专业科室;
(二)至少设有药房、化验(繁:驗)室、X光室、处置室、治疗室、消毒供应室。
二(读:èr)、人员:
(一)至少有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pinyin:zhǔ】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二)每临床科室shì 至少有1名医师;
(三)至少有5名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读:yǒu]护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医技《练:jì》科室有具有士以上技术职称的相应的卫生技术人员。
三、房屋《拼音:wū》:
(一)建筑面积不【读:bù】少于200平方米;
(二)每室[拼音:shì]必须独立。
四、设备:详见《医{pinyin:yī}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全文(wén),请联系医管界客服索取。
五、制订各项规(繁:規)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练:de]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pinyin:kě]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zhì】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20.诊所、卫生所(室)、医(繁体:醫)务室
一【pinyin:yī】、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
二、人(拼音:rén)员
(一)至少有1名【练:míng】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医师;
(二)至少有1名(练:míng)护士。
三、房屋《读:wū》:
(一)建筑面积不《bù》少于4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繁:須)独立。
四、设备(繁:備):详见《医[繁:醫]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全文,请联系[繁体:係]医管界客服索取。
五、制订各项《繁体:項》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拼音:zhì)定或认可的医[繁体:醫]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liù】、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21.中[pinyin:zhōng]医诊所
中医诊所的中医药治疗率不得【pinyin:dé】低于85%。
一(pinyin:yī)、人员:
至少有yǒu 1名取《pinyin:qǔ》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师。经批准设置中药饮片和成药柜的,须配备具有中药士以上职称的人员共同执业。
二、房屋【练:wū】:
建筑面积不【练:bù】少于40平方米。
三、设备(繁:備):
有基本设备和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中医诊疗(繁:療)器具。
四、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练:rén》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繁体:傢]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zuò 规程,并成册可用。
五、注册资金到位《练:wèi》,数额由各省(读:shěng)、自治区、直《pinyin:zhí》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22.中西医结合诊所(读:suǒ)
一【练:yī】、科室设置:
至少设诊室、处置室(拼音:shì)、治疗室。
二、人员(繁:員):
(一)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中西医结【繁体:結】合临床工作5年以上的医师;
(二)至少有1名护士《读:shì》。
三、房屋{pinyin:wū}: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fāng)米;
(二)每室必bì 须独立。
四、设备:详见《医《繁体:醫》疗(繁:療)机构基(pinyin:jī)本标准(试行)》全文,请联系医管界客服索取。
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医医疗[繁体:療]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繁:並]成册可作。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pinyin:shì}中医(药)行政管理【练:lǐ】部门确定。
23.民族医【练:yī】诊所
一、人(拼音:rén)员:
至少有【读:yǒu】1名民族医医师和1名民族药药士。
二[èr]、房屋:
建筑面积(繁体:積)不少于30平方米。
三、设《繁体:設》备:
有基本设备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拼音:shè]备及诊疗器具。
四(pinyin:sì)、备有与诊疗科目相适应的民族药药品。
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繁:製)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繁:冊)可用(pinyin:yòng)。
六、注(拼音:zhù)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练:shěng)、自治区、直辖市(拼音:shì)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24.精神幸运飞艇卫生诊所《拼音:suǒ》
一、至少设有诊(繁:診)室、处置室。
二[pinyin:èr]、人员:
(一【练:yī】)至少有1名取《qǔ》得精神科医师资格后(hòu)从事5年以上精神科临床工作的精神科医师;
(二《èr》)至少有1名护士。
三《读:sān》、房屋:
(一【拼音:yī】)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pinyin:èr])每室必须独立;
(三)通风、采风、安全符合精神卫生shēng 工作的要求。
四、设备:详见[jiàn]《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繁:準)(试行[读:xíng])》全文,请联系医管界客服索取。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读:cāo}作规范,并(繁体:並)成(拼音:chéng)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pinyin:shěng}、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25.卫生站
一[练:yī]、人员:
至少有1名护士负责业务【练:wù】工作。
二[拼音:èr]、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拼音:fāng}米,治疗、处置、消毒供应等活动相对隔开。
三、设备:详见《医疗机构基本《练:běn》标准zhǔn (试行)》全文,请联系医(繁:醫)管界客服索取。
四(读:sì)、制订各(读:gè)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rèn】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五、注册(cè)资金到位,具体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26.村卫生室(所)基本标biāo 准
一、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药[繁体:藥]房。
二[拼音:èr]、人员:
至少有1名乡村医(繁体:醫)生。
三《sān》、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练:bù)少于40平方米;
(二)每室(shì)必须独立。
四、设备:详见《医(拼音:yī)疗机构基本标准(拼音:zhǔn)(试行)》全文,请联系医管界客服索取。
五、药品(pǐn):
至少配《读:pèi》备80种基本药物。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lǐ)技jì 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qī】、注册资金到位,具体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27.护理[练:lǐ]站
说明:护理服务机构是指(pinyin:zhǐ)由护理人员组成的,在一定社区范围内,为长期卧床患者、老人和婴幼儿、残疾人、临终患者、绝症晚期和其他【练:tā】需要护理服务者提供基础护理、专科护理、根据医嘱进行处置、临终护理、消毒隔离技术指导、营养指导、社区康复指导、心理咨询、卫生宣教和其他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
一、人(读:rén)员:
(一)至少有3名具有护士以yǐ 上职称的护士,其qí 中有1名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二)至少有1名{拼音:míng}康复治疗士;
(三《拼音:sān》)至少有2名护理员。
二《练:èr》、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治疗、处置、消毒供应等活动相【拼音:xiāng】对隔开。
三、设备:详见《医疗机构基(拼音:jī)本标准(试行)》全文,请联系医管界客{kè}服索取。
四、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pinyin:yǒu]国家制定或{pinyin:huò}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五、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繁体:門)确定。
28.护(繁体:護)理院
一、床位{wèi}:
床(繁:牀)位总数在20张以上。
二、科室(拼音:shì)设置:
至少设有治疗室、注射室、处《繁体:處》置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读:rén)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6名护理lǐ 人员;
(二)每10床至少配备1名具有yǒu 主管护师职称以上的护士;
(三)护士与护理【拼音:lǐ】员之比为1:2;
(四)至少有1名专职或兼职的具有{练:yǒu}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pinyin:wū》:
(一)每床建筑面[繁:麪]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繁:積》不少于5平方米。
五、设备:详见《医疗机构基jī 本标准(繁体:準)(试行)》全文,请联系医管界客服索取。
六、药【繁:藥】品
应配备80种[繁:種]以上基本药品。
七、制订各项规章制《繁体:製》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jì》术操《pinyin:cāo》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八、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拼音:yóu)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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