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房有设计规范吗?5.5 住院部用房5.5.1 住院部应自成一区,应设置单独或共用出入口,并应设在医院环境安静、交通方便处,与医技部、手术部和急诊部应有便捷的联系,同时应靠近医院的能源中心、营养厨房、洗衣房等辅助设施
医院病房有设计规范吗?
5.5 住院部用房5.5.1 住院部应自成一区,应设置单(繁:單)独或共《练:gòng》用出入口,并应设在医[繁:醫]院环境安静、交通方便处,
与医技部、手shǒu 术部和急诊部应有便捷的联系,同《繁:衕》时应靠近医院的能源中心、营养[繁体:養]厨房、洗衣
房等澳门永利辅[繁:輔]助设施。
5.5.2 出入院用【yòng】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设登记、结算、探望【pinyin:wàng】患者管理用房。
2 可设为患者服务的{pinyin:de}公共设施。
5.5.3 每个护理单元规模应《繁:應》符合本规范第3.2.1 条的规定{pinyin:dìng},专科病房或因教学科研需要可根
据具体情况确定。设传染病房时,应单独设置,并应(拼音:yīng)自成一区。
5.5.4 护理lǐ 单元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设(读:shè)病房、抢救、患者和医护人员【yuán】卫生间、盥洗(读:xǐ)、浴室、护士站、医生办公、处置、
治疗、更衣值班(pinyin:bān)、配餐、库房、污洗等用房。
2 可设患者就餐、活动、换药《繁:藥》、患者家属谈话、探视、示教等用房。
5.5.5 病房设置应符合下(读:xià)列要求:
1 病床的排列应平行于采光《读:guāng》窗墙面。单排不宜超过3 床,双排不宜超过6 床。
2 平行二床的净距不应小于0.80m,靠墙病床床沿与墙面(繁体:麪)的净距不应小于0.60m。
3 单排病床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10m,双(繁:雙)排病床(床端)通【拼音:tōng】道净宽不应小于1.40m。
4 病房门应直接开幸运飞艇向走道《练:dào》。
5 抢救室宜靠【pinyin:kào】近护士站。
6 病房门净宽不应小于1.10m,门《繁:門》扇宜设观察窗。
7 病房走道两侧墙面应设置靠墙【qiáng】扶手及防撞设施。
5.5.6 护士站宜以开敞空间[繁:間]与护理单元走道连通,并应与治疗室以门相连,护士站宜通视[繁体:視]护
理单元走廊,到最远(繁:遠)病房澳门博彩门口的距离不宜超过30m。
5.5.7 配餐室应靠近餐车入口处,并应有供应开水和hé 加热设施。
5.5.8 护理单元的盥洗室、浴室和卫【练:wèi】生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卫生间设于病房内时,宜在护理单元{pinyin:yuán}内单独设置探视人员卫生间。
2 当护理单元yuán 集中设置卫生间时,男女患者比例宜为(繁体:爲)1:1,男卫(繁:衛)生间每16 床应设1 个
大便器和1 个(繁体:個)小便器。女卫生间每16 床应设3 个大便器。
3世界杯 医护人员卫生间应单独《繁体:獨》设置。
4 设置集{jí}中盥洗室和浴室的护理单元,盥洗水龙头和淋浴器(拼音:qì)每12 床~15 床应各设1 个,
且每个护理lǐ 单元应不少于各2 个。盥洗室和淋浴室应设前室。
5 附设于病房内的浴室、卫生间面积和《读:hé》卫生{读:shēng}洁具的数量,应根据使用要求确定,并应(繁:應)
设紧急呼叫设施和输(繁:輸)液吊钩。
6 无障碍病房内的卫【练:wèi】生间应按本规范第5.1.13 条的要求设置。
5.5.9 污洗室应邻近污物出口【拼音:kǒu】处,并应设倒便设施和便盆、痰杯的洗涤[繁体:滌]消毒设施(练:shī)。
5.5.10 病房不应设置开《繁体:開》敞式垃圾井道。
5.5.11 监《繁:監》护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重症监护病房(ICU)宜与手术部、急诊部邻近,并应有快捷(练:jié)联系。
2 心血管监护病房(CCU)宜与(yǔ)急诊部、介入治疗科室邻近,并应有快捷联[繁:聯]系。
3 应设监护病房、治疗(繁体:療)、处置、仪器、护士站、污洗等用房。
4 护士站的位置宜(yí)便于直视观察患者。
5 监护病床的床间净距不应小于《繁:於》1.20m。
6 单床间不应小于【pinyin:yú】12.00 m²。
5.5.12 儿科病房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pinyin:yào)求:
1 宜设配奶、奶《拼音:nǎi》具消毒、隔离病房和专用卫生间等用房。
2 可设监护病房《fáng》、新生儿病房、儿童活动室。
3 每měi 间隔离病房不应多于2 床。
4 浴室、卫生间设施应适合儿童使用《拼音:yòng》。
5 窗和散热器等设施应采取安全(练:quán)防护措施。
5.5.13 妇产科病《读:bìng》房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妇科应设检(jiǎn)查和治疗用房。
2 产科应设产前检查、待产、分娩、隔离待产【练:chǎn】、隔离分娩、产期监护(繁:護)、产休室等用房《fáng》。
隔离待产和[pinyin:hé]隔离分娩用房可兼用。
3 妇、产二科合为1 个单元时,妇科的病房、治疗室、浴室、卫生间应与[繁体:與]产[繁:產]科的产休
室、产前检查室、浴室、卫生间(繁体:間)分别设置。
4 产(繁:產)科宜设手术室。
5 产房应自成一区,入口处应设卫生(读:shēng)通过和浴室、卫生间。
6 待产室应邻近分娩室,宜设专用卫生间。
7 分娩室平面净尺寸宜(拼音:yí)为4.20m×4.80m,剖腹产手术室宜为5.40m×4.80m。
8 洗手池的位置应使【拼音:shǐ】医护人员在洗手时能观察临产产妇的动态。
9 母婴同室或家庭产房应增设家属(繁:屬)卫生通过,并应与其他区域分隔。
10 家庭产房的病床宜采用可kě 转换为产床的病床。
5.5.14 婴[繁体:嬰]儿室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邻近分娩室《拼音:shì》。
2 应设婴儿间、洗婴池、配(拼音:pèi)奶、奶具消毒、隔(拼音:gé)离婴儿、隔离洗婴池、护士室等用房。
3 婴儿间宜朝南,应[繁体:應]设观察窗,并应有防鼠、防蚊蝇等措施。
4 洗婴池应贴邻婴儿(繁:兒)间,水龙头离地面高度宜为1.20m,并应[繁:應]有防止蒸气窜入婴儿间的
措施(练:shī)。
5 配奶室与奶具jù 消毒室不应与护士室合用。
5.5.15 烧伤病房用房设置应符合下【拼音:xià】列要求:
1 应设在环(读:huán)境(jìng)良好、空气清洁的位置,可设[繁体:設]于外科护理单元的尽端,宜相对独立或单
独[繁体:獨]设置。
2 应设换药、浸浴、单人隔离病房、重点护(繁体:護)澳门银河理病房及专用卫生间、护士室、洗涤消毒、
消(练:xiāo)毒品贮藏等用房。
3 入口处应设包括换鞋、更衣、卫生shēng 间和淋浴的医护人员卫生通过通道。
4 可设专用处置室、洁净(繁:淨)病房。
5.5.16 血液病房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拼音:yào)求:
1 血液病(拼音:bìng)房可设于《繁:於》内科护理单元内,亦可自成一区。可(练:kě)根据需要设置洁净病房,洁净
病房应自成一区《繁:區》。
2 洁净病区应设(繁:設)准备、患者浴室和卫(繁体:衛)生间、护士室、洗《读:xǐ》涤消毒用房、净化设备机房。
3 入口处应设包括换鞋、更衣、卫(读:wèi)生间和淋浴的医护人员卫生通过通道。
4 患者浴室和卫生间可单独设置,并应同时设有淋浴【练:yù】器和浴盆。
5 洁净病房应仅供一【pinyin:yī】位患者使用,洁净标准应符合本规范第7.5.4 条规定,并[繁:並]应在入口
处设第二次换鞋、更衣{拼音:yī}。
6 洁净病房应设观察窗,并{pinyin:bìng}应设置家属探视窗及对讲设备。
5.5.17 血液透析室用房fáng 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可设于门诊【练:zhěn】部或住院部内,应自成一区。
2 应设患【拼音:huàn】者换鞋[读:xié]与更衣、透析、隔离透析治疗、治疗、复洗、污物处理、配药、水处
理设备[拼音:bèi]等用房。
3 入口处应设包括换鞋、更衣的医护人员卫生通过通道【pinyin:dào】。
4 治疗床(椅)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20m,通道【读:dào】净距不宜小于1.3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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