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地区如何使用公积金买房?根据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颁布的《青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青岛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必须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还必须提供相应资料及按照规定流程办理方可
青岛地区如何使用公积金买房?
根据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颁布的《青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青岛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必须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还必须提供相应资料及按照规定流程办理方可。【受理机构】:青岛住房世界杯公积金(jīn)管理中心及各区管理处
【贷款类型澳门永利】:单纯公积金[读:jīn]贷款、组合贷款
【贷款情形】:购(读:gòu)买自住住房
【咨询电话[繁体:話]】:12329
青岛公积金贷[繁体:貸]款对象和条件:
1.借款申请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是所购住房的产权人,并在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须{练:xū}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练:yī))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符合申请贷款的住房(澳门新葡京练:fáng)公积金缴存条件;
(三{sān})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且购房首付款比例【练:lì】符合规定要求;
(四)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读:hǎo},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办理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繁体:貸)款担保及相关手续;
(六)借款申请人购买新建住房的,房屋开发单位须同公积金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借款申请人购买再[读:zài]交易住房#28即【拼音:jí】二手房,下同#29的,再交易住房的售房人(即原住房产(繁体:產)权人)不得为其配偶;
(七)借款申请人所购买的住房须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停止受(读:shòu)理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经两次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拼音:cún】职工家庭的公积金贷款;
(八)借款【拼音:kuǎn】申请人及配偶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3.在异地(读:dì)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户籍职工,符合上述(读:shù)申贷条件,可以持相关证明,按照规定要求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繁体:貸)款程序:
1.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应提交签名的公积金贷dài 款申请[繁体:請]审批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jiàn 、户籍及婚姻状况资料;
(二)购房【练:fáng】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资料;
(三)购房首付款发票或收【读:shōu】据;
(四)还款能力[拼音:lì]相关资料;
(五)贷款还款账户资料(读:liào);
(六)个人信【读:xìn】用征信报告;
(七)异地贷款的,提(tí)供异《繁体:異》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míng 细;
(澳门威尼斯人八)其他必要的借(繁体:藉)款申请资料。
2.公积金中心根据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公积金缴存情况、历史贷款情况、购[gòu]房情况、家庭房屋套数情况、本次贷款申【读:shēn】请情况、征信情况等进行{读:xíng}综合审查,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
3.贷款申请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对澳门永利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应与公积金中心及相关方签订借款合同;组《繁体:組》合贷款的借款申请人还应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当申请借款的金额超过月度(季度、年度)贷款资金的计划额度时,公积金中心应优先向购买首套住zhù 房的职工家庭发放{读:fàng}贷款,并按照借款申请人办理预申请时间的{拼音:de}先后顺序办理审批及发放手续。
4.合同签订后,公积金中心和贷款银行协助借款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繁体:續】。
5.公(gōng)积金中心收执抵押权证后,根据资金计划安排,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购买新建住房(读:fáng)的,贷款资金应以借款人支付购房款的名义{pinyin:yì}由受委托银行划转到房屋开发单位(读:wèi)在银行开立的账户;购买再交易住房的,贷款资金由受委托银行划转到借款合同约定的售房人(即原住房产权人)银行账户。
6.职{繁体:職}工应如实[繁体:實]提供借款申请资料并配合调查核实工作;职工拒绝配合的,公积金中心有权作出不予{拼音:yǔ}贷款的决定。
其他信[读:xìn]息:
青岛、烟台、威海、潍坊、日照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共同签署了《胶东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这意味着,今后五市缴存职工在其他四市购房申请异地贷款时,将不再受是否具有当地户籍的de 限制,可享有与申贷机构所在地贷款职工同等的权益,为五市间人口跨(kuà)地区流动、就业及购房提供更多的政策优惠和资金支持。
自2020年5月9日起,青岛市统一了二(读:èr)手住房与新建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政策,统一【yī】实行单职工缴存36万元、双职工缴存60万元的最[拼音:zuì]高额度政策。
装修不可提《拼音:tí》取公积金 但大修和租房可以
根据规[繁体:規]定,装修不可以{拼音:yǐ}提取住房公积金,但住房大修可以。职工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房屋产权证原件、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繁:構》出具的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原件和大修费用{pinyin:yòng}付款发票原件,到就近管理处现场办理,或通过个人专业版网上营业厅“业务预申请”模块上传材料申请办理。
除此之外,公积金还可用来偿还住房贷款。根据规定,偿还住房贷款期间,职工【gōng】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市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需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原件、还款明(míng)细原件(加盖银行印章)及本人身(练:shēn)份证原件到就近管理处办理提取手续。
此外,公积金还可用来交房租。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拼音:tí)取管理办{pinyin:bàn}法》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本市住房的可以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若符合上述租赁条件,可凭本人身份证明、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凭证原件、房租发票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处办理提取手续。目前,我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夫妻双方不得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且不得超过我市规定的租赁提取限额30000元/年。
父母买房子女(拼音:nǚ)可提取公积金还贷吗?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建部有关政策文件规定,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提取公积金。其中2019年8月住建部发布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对购房提取范围(繁:圍)明确为产权人。我市现行的提取管理办法依据有关上级文件及提取标准,规定职工因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为产权(读:quán)人或产权人配偶。但若该套房屋子(练:zi)女也持有产权的话,可按规定以购房行为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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